“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技術性貿易措施新規頻出
- 發佈時間:2016-04-25 08:31:31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沈洪)近日,記者從廣東省WTO/TBT通報諮詢研究中心獲悉,隨著“一帶一路”戰略的深入推進,在我國與沿線國家的貿易合作日益緊密的同時,新興的技術性貿易措施(以下簡稱TBT)通報量也在不斷攀升。
據統計,去年和今年第一季度,在“一帶一路”沿線的65個國家中,分別有30個和22個國家提交了675、222件TBT通報,分別佔通報總數的34%、38%。通報國家主要來自沙烏地阿拉伯、以色列、阿聯酋等中東國家以及波蘭、羅馬尼亞等11個東歐國家。
據廣東省WTO/TBT通報諮詢研究中心研究透露,去年以來,部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出臺關於産品進出口及通關方面的新政策,以限制國外産品進入其市場。由於新興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具有名義上的合理性、技術上的先進性、形式上的複雜性和手段上的隱蔽性,已經日益成為相關國家的貿易保護工具。這些TBT新規的頻出,對我國出口企業帶來了較大影響。
以埃及為例,該國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進口商品必須符合埃及標準(ES標準)或埃及認可的6種國際標準,不符合埃及標準或其認可標準的商品將被退運。今年1月,埃及再次針對中國商品進口出臺第53號限制性法令並已於今年3月17日正式生效。該法令要求所有對埃及出口的生産廠商、品牌所有者或前兩者的法定委託人,均需在埃及進出口控制總局進行註冊,否則不予放行。此新規要求註冊的商品清單涵蓋範圍廣,波及企業眾多,涵蓋廣東省重點出口産品——家電、兒童玩具、家用照明設備等25大類産品,而且註冊程式繁瑣,耗時長。
目前,埃及實施的貿易保護給我國産品出口造成巨大困難。首先是實施時間緊,涉及産品標準眾多、收集難度大、翻譯難度大、産品標準收集準確性難以把握。其次,企業需對其産品是否符合埃及標準重新進行評估,産品抽樣、送檢、檢測、出具檢測結果需要一定時間,大幅增加了出口成本。此外,原有的市場採購貿易模式將受到衝擊,因為新産品開發先於産品標準形成,新産品或將面臨缺乏相應標準而無法出口至埃及的境況。同時,埃及的做法産生了“多米諾骨牌”效應。隨後不久,緊跟埃及腳步,其鄰國蘇丹也要求從2015年7月1日起進口産品必須符合蘇丹標準,不符合蘇丹標準的産品將被退運。這一新政每年將影響我國出口蘇丹的百億元貨值産品。
此外,來自波蘭、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匈牙利等11個國家的TBT新規也給我國企業出口帶來嚴重影響。今年第一季度,歐盟非食品快速預警系統(RAPEX)對産自中國的非食品類消費品發佈召回資訊共計220例,11國對我國産品召回63例,佔比近30%。其中,斯洛伐克和匈牙利分別是對我國玩具和服裝紡織産品召回的主要國家。縱觀2013年至2016年的歐盟RAPEX召回情況,以匈牙利、保加利亞、捷克為主要召回國的11國,召回通報總數平均每年500余例,平均佔比為39.8%,其中2014年匈牙利是對我國産品發佈召回通報最多的國家,召回産品主要為服裝紡織、照明産品和電器用品設備,預測未來幾年內匈牙利依然會是最主要的召回國家之一。
廣東省WTO/TBT通報諮詢研究中心針對以上趨勢和問題研究認為,國際貿易“技術仗”涉及社會的各個層面,非單一企業能夠應對,建議建立政府、技術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等多位一體的聯合應對機制,形成全社會共同應對的良好氛圍。一方面,要建立動態跟蹤和分析機制,加強對“一帶一路”沿線技術性貿易措施資訊的跟蹤了解,及時掌握進口國家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發展動態,幫助企業提高出口産品的品質、技術、安全和性能指標,適應進口國家技術性貿易措施要求。另一方面,引導企業積極參與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通報評議工作,對明顯不合理的、帶有很強歧視色彩的技術性貿易措施敢於發聲,通過有關部門向相關國家或WTO組織表達企業的合理訴求,促使其改變或取消相關技術性貿易措施,將技術貿易壁壘消除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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