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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讓那些“專業人士”隱形

  • 發佈時間:2016-02-19 09:32:43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觀象臺

  □ 胡立彪

  遼寧省幾家法院近期相繼宣判幾起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例,一些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被告人受到罰處,但也有個別被告人因技術鑒定無法明斷、證據欠充分而免於刑罰。專家表示,當前在打擊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亂象上存在技術鑒定跟不上的短板,應當加以完善。

  去年,葫蘆島中院對一起“毒豆芽”案件終審作出無罪判決,原因就是技術鑒定環節證據不充分。2013年當地業主郭某軍、魯某在生産綠豆芽過程中使用“速長王”藥品,2014年,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出具檢測報告,結論為:“速長王”中含有赤黴素等3種物質。不過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在豆芽上噴灑“速長王”後檢測出的3種物質對人體能造成何種危害,3種物質的安全性並不清楚。

  事實上,這種食品安全技術鑒定短板不只存在於一個監管部門。以工商部門為例,在食品快速檢測方面,所能檢測的項目及種類相對有限,一些影響食品安全的隱患尤其是是否添加了禁止加入的添加劑,無法給出相對確定的結論。同時,受技術水準限制,個別檢測項目的準確性和效力尚有不足。

  如果説監管為“道”,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是“魔”,那麼就某些方面的技術而言,則應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狀態。而這,卻是食品安全領域不得不面對的一種現實。

  那麼,要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現實,需要從什麼方向努力呢?答案其實不難找到。

  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國食品安全發展報告(2015)》中的數據顯示,75.50%的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人為因素所導致,其中不規範使用添加劑引發的事件最多,佔總數的31.24%。換句話説,大多數食品安全事件為“人禍”。其中的“人”,除了違法生産加工者,還包括那些為其提供技術的所謂“專業人士”。“速長王”到底有沒有問題,把發明這東西的人拿來試問,應該很容易搞清楚。

  事實上,過往曾經發生的許多危害嚴重、影響廣泛的食品安全事件(比如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瘦肉精豬肉事件等)背後,都能看到一些“專業人士”積極參與的身影。但是,當事件曝光後進行追責時,這些人往往受不到應有的懲處,成為漏網之魚。因此,要從源頭保障民眾餐桌安全,不讓那些有害“食品技術”行世害世,就絕不能讓這些所謂“專業人士”隱形,將其納入嚴格監管的環節之中。

  當前在我國一些食品科研領域特別是一些食品企業中,有不少人從事著所謂“食品科技”的研發和創新工作,而其部分“項目”或“成果”可能根本就是不安全甚至是非常有害的。當初三聚氰胺被稱為“蛋白精”,就是因為一些精通食品工程和化學工程的複合型技術人員發現了它加入奶粉後可以提高氮檢測含量的“神奇功效”。而“蛋白精”與一些“專業人員”為了提高豬肉的“瘦肉率”研發出的“瘦肉精”一樣,都會以“革新技術”的身份逐漸加入到食品行業的潛規則中。而這,其實就是“魔”之所以“高”的原因。

  顯然,治理食品安全問題不能忽視食品有害技術這個環節,而追責的板子也要打到研發者身上。在西方發達國家,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如果企業(或個人)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添加劑而危害到人體健康,一旦舉報被證實,相關責任人,包括那些作為幫兇的有害“食品科技”研發和提供者,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嚴重者甚至將被判一級謀殺罪而獲死刑;與此相伴的還有足以令其傾家蕩産的經濟處罰。

  我們或可參照這些國家的做法,並按照食品安全可溯源性要求,把法律和監管的觸角深入到食品科技領域,清查那些已經研發出、正在研發中及將要研發的“有害科技”,並將那些無良專家和技術人員置於法律和民眾嚴厲的監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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