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預裝軟體綁架用戶
- 發佈時間:2015-12-02 09:32:18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胡立彪
日前,工信部官網開始對《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APP)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進行公開意見徵集。該規定中有一條特別受用戶歡迎,贏得無數點讚——手機廠商和軟體商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體外的所有預裝軟體可卸載,除了打電話、發短信和應用商店等基本應用無法卸載外,其他軟體一律可卸載。
對於飽受臃腫軟體拖累手機運作速度的中國用戶來説,這確實是一件值得拍手稱快的好事。國內手機市場(尤其是安卓手機)的軟體應用管理這塊比較混亂,用戶手機上經常出現莫名的軟體,一不小心就中招。有媒體報道,消費者李女士發現前不久購買的一部智慧手機運作速度越來越慢,找高手問原因,被告知是手機裏的一些預裝軟體在開機後會在後臺自動運作,而且其運作程式會不斷增加,導致手機運作速度遲緩。同時,當手機處於聯網狀態時,這些程式會在後臺跟廠商或軟體開發商數據交互或是進行軟體更新,不僅佔記憶體,還費電、耗流量。討厭的是,這些預裝軟體基本都無法卸載。李女士只好去找手機廠商客服,結果卻令她十分失望和惱火:預裝軟體不能卸載,若執意通過root許可權強行卸載,那麼該手機將不能再享受保修服務。
像李女士這樣自己的智慧手機被預裝軟體綁架的情況,在我國十分普遍。艾媒諮詢曾發佈中國智慧手機預裝軟體用戶調查報告,其中的數據顯示,在用戶新買智慧手機第三方預裝軟體情況方面,表示有預裝的用戶達到87.9%,而近8成用戶表示其新買智慧手機裏含有15個以上第三方預裝軟體。
當然,智慧手機並非不能預裝軟體,也並非所有的預裝軟體都不好,問題只在於這些預裝的軟體不能有惡意,不能預裝演變成對用戶權益的綁架。事實上,預裝軟體最早出現在手機上,目的很單純,就是為了方便用戶,為手機製造賣點。不過,隨著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手機廠商(主要是其渠道商)在預裝軟體里加入了越來越多的利益考量,而免費屬性也暗自發生了變化。現在銷售渠道內活躍著大量刷機商,他們不僅存在於不知名的代理中,在正規的代理商中也存在。在手機漫長的線下銷售渠道中,刷機商可謂見縫插針,據調查,刷機商和軟體商通常使用包機和刷機兩種合作模式,前者將軟體置入系統層,且不可卸載,每部可獲得3元左右的利潤,後者則置換整個手機系統,做到有一半預裝軟體都留在系統層,被刷過的手機無論激活與否,渠道商都可以獲得每部10元的利潤。
這些渠道利潤手機廠商不會出,自然就要轉嫁到用戶身上。對於用戶而言,事先並未得到其同意的預裝之舉涉嫌強賣,而無用軟體在後臺偷偷運作卻卸載不了,則涉嫌欺詐。當然,有的軟體還能夠自動或者説主動獲取用戶IMEI、MAC地址等設備資訊,查看系統應用軟體列表,監控用戶日常使用軟體的時間、次數、網路流量等,這就是一種侵權行為了。
基於中國移動通訊特殊的市場性質,預裝軟體混亂似乎難以避免,而出了問題也不太容易管理。我們知道,移動網路的運營集中在3家央企手中,用戶可選擇餘地少。再加上這3家企業和主管部門的裙帶關係,所以預裝某些軟體也成了運營商想當然的手段。整治手機預裝軟體相關法律法規缺失,行業監管政策缺乏執行力和操作性,也為唯利是圖的預裝行為預留了很大空間。工信部2013年曾發佈《關於加強移動智慧終端管理的通知》,對移動智慧終端安全能力和預置應用軟體提出了管理要求,但由於該政策缺乏強制性,既未涉及用戶的合法權益如何保護問題,懲罰措施亦付闕如,其實際效果非常有限。
當然,由於國內很多消費者還沒有養成為軟體埋單的習慣,多數軟體只能靠免費模式刷流量賺廣告。這種模式對用戶量有很嚴格的要求,這也使得很多軟體商為了擴大用戶量無所不用其極地去搶佔預裝位置。
預裝軟體本就是一個將軟體和硬體成本均攤的辦法,而要管好這件事,就必須要兼顧到各方利益。一刀切的簡單禁止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所以,一方面要利用法律保證惡意軟體對消費者威脅降到最低,另一方面還要利用市場競爭讓消費者能夠更自主多元地選擇産品。一句話,商家可以用軟體賺錢,但不能用軟體綁架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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