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臺國內首部特設記分監督辦法
- 發佈時間:2015-11-30 09:32:25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李梓琴記者傅江平)從11月25日召開的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深圳市電梯維保單位違章記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第54條規定制定,將以一年為週期,對深圳電梯維保單位26種違法違規進行記分。
當前深圳市電梯維保市場面臨著3大問題。一是維保單位多。據了解,深圳市當前電梯保有量已超13萬台,電梯維保單位近300家,維保電梯100台以下的小規模單位有126家,佔比超過40%;二是市場競爭激烈。小規模維保企業為了維持生存和獲得市場份額,採取價格競爭的手段,使得電梯維保價格從2003年的每台2000元下降至目前的每台500元甚至200元;三是易進難出,違法違規行為重復發生。電梯維保單位的許可條件相對容易滿足,但缺乏有效機制,加上監管力量不足,一些維保單位屢屢違法違規。僅2014年,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查處電梯維保單位就達56家。
據了解,即將施行的《辦法》會針對深圳市電梯維保市場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進一步規範維保市場,提高深圳市的電梯安全水準。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將運用資訊化手段,完整採集維保單位違法違規行為數據,統一進行記分,記分週期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記分每項最高為12分,違章記分積累12分以上的電梯維保單位為一級監控單位,標識為紅色,將面臨暫停受理新增業務6個月的處罰,或被列入“特殊分子”,將無法貸款或者或貸款金額受限;7分以上12分以下為二級監控單位,標識為橙色;4分以上7分以下為三級監控單位,標識為黃色,一、二、三級監控單位將在監督抽查中分別增加100%、80%和50%的抽查比例,強化行政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此外,1分以上4分以下為四級監控單位,標識為藍色;0分為5級監控單位,標識為綠色。
同時,《辦法》將違章情形記分分為26種,主要有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違反法律法規、違反安全技術規範三大類。其中,不符合許可規定期限、不符合許可範圍、偽造、變造、出租、出借或轉讓許可證書、上一個記分週期電梯維保品質監督抽查不合格率達40%以上等情形記12分;上一個記分週期電梯定期檢驗不合格率達5%以上10%以下記1分,10%以上15%以下記3分,15%以上20%以下記6分;發生較大以上事故,並被認定應承擔主要或同等責任的記12分,一般事故記6分。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傷、造成1萬元以上1000萬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以及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經調查核實,維保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向維保單位發出《電梯維保單位違章記分決定書》,歸檔並錄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資訊系統,如果維保單位對記分有異議,可提出重審,經查實證據不足時可撤銷記分並在系統中撤回。記分週期結束後3個月內,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違法違規單位。
針對在監督過程中能否監督到位,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特設處處長張少標表示,管理不到位反而會添堵,有《辦法》這樣的地方性法規作為支撐,採用資訊化手段,將碎片化資訊有效整合,加上記分監督辦法,監督力度會加強,未來將會全面覆蓋維保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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