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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地方質監部門兩項行政審批事項

  • 發佈時間:2015-10-27 09:33:15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徐建華)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其中涉及質監部門的有兩項。此類事項,以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定的,加快研究論證,成熟一批取消一批;以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形式設定的,原則上2015年底前全部取消,確需保留的可通過制定法律、行政法規或地方性法規設為行政許可。

  《決定》中取消的兩項地方質監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是珠寶玉石品質檢驗師執業資格註冊和防偽技術産品生産企業在異地設立使用推廣機構的備案核準。其中珠寶玉石品質檢驗師執業資格註冊此前設定的依據是《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和《珠寶玉石品質檢驗師執業資格註冊管理辦法》(國質檢人〔2004〕501號);防偽技術産品生産企業在異地設立使用推廣機構的備案核準設定的依據是《産品防偽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27號),兩項的審批部門均是省級品質技術監督部門。

  本次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共涉及18個部門,項目較多的有地方稅務部門、衛生計生部門等。這些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有3個特點:量大面廣,與市場、社會和人民群眾聯繫比較緊密;取消了一批國務院部門委託、地方初審的項目;“含金量”較高。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並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要繼續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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