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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第一批清理規範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的決定

  • 發佈時間:2015-10-20 09:31:46  來源:住建部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國務院決定第一批清理規範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關制度建設,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保障行政審批品質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仲介服務的規範和標準,指導監督本行業仲介服務機構建立相關制度,規範仲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細化服務項目、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品質,營造公平競爭、破除壟斷、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促進仲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準。

  附件:國務院決定第一批清理規範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目錄(共計89項)

  國務院

  2015年10月11日

  附件

  國務院決定第一批清理規範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目錄

  (共計89項)

  序號

  仲介服務
事項名稱

  涉及的審批事
項項目名稱

  審批部門

  仲介服務
設定依據

  仲介服務
實施機構

  處理決定1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申請報告編制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核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1號)甲級工程諮詢機構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項目申請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項目申請報告技術評估、評審2設立民辦本科學校資産審計實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學校(含獨立學院、民辦高校)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和終止審批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提供審計機構出具的資産審計報告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相關資格的審計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資産審計報告3提交農藥生産審批所需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生産尚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但已有企業標準的農藥審批工業和資訊化部《農藥生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3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機構編制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依法由環保部門開展4提交開辦農藥生産企業審批所需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開辦農藥生産企業審批工業和資訊化部《農藥生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3號)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依法由環保部門開展5農藥産品品質檢測生産尚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但已有企業標準的農藥審批工業和資訊化部《農藥生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3號)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農藥産品品質檢測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開展農藥産品品質檢測6開辦農藥生産企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開辦農藥生産企業審批工業和資訊化部《農藥生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3號)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評估、評審7新增原藥生産裝置所需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生産尚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但已有企業標準的農藥審批工業和資訊化部《農藥生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3號)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評估、評審8電腦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産品檢測電腦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産品銷售許可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電腦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147號)
《電腦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産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32號)公安部電腦資訊系統安全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公安部電腦病毒防治産品檢驗中心等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電腦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産品檢測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開展電腦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産品檢測9礦業權轉讓鑒證和公示勘查礦産資源審批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45號)
《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國土資發〔2011〕242號)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礦業權有形市場出讓轉讓資訊公示公開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1〕19號)省級礦業權交易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委託礦業權交易機構進行鑒證和公示,改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發佈礦業權轉讓公示資訊並出具公示無異議的意見10採礦權申請範圍核查開採礦産資源審批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部關於調整探礦權、採礦權申請資料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土資源部公告2009年第17號)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探礦權採礦權登記與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9〕54號)具有資質的測量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委託具有資質的測量單位出具採礦權申請範圍核查意見,改由地方國土資源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核查11礦産資源勘查實施方案編制勘查礦産資源審批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規範探礦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200號)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規範礦産資源勘查實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0〕29號)具有相應地質勘查資質的勘查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勘查實施方案,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勘查實施方案技術評估、評審12開採礦産資源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編制開採礦産資源審批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部關於組織土地復墾方案編報和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81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具有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工程等規劃設計資質或具有從事土地復墾規劃設計業績的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技術評估、評審13礦産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開採礦産資源審批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部關於礦産資源勘查登記、開採登記有關規定的通知》(國土資發〔1998〕7號)
《國土資源部關於探礦權、採礦權申請資料實行電子文檔申報的公告》(國土資源部公告2007年第12號)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礦産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礦産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技術評估、評審14礦産資源儲量核實開採礦産資源審批國土資源部《固體礦産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編寫規定》(國土資發〔2007〕26號)具有相應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礦産資源儲量核實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礦産資源儲量核實報告技術評估、評審15礦山儲量年報編制開採礦産資源審批國土資源部《礦産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1987年發佈)
《礦産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
《礦山儲量動態管理要求》(國土資發〔2008〕163號)具有資質的地質測量機構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礦山儲量年報,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礦山儲量年報技術評估、評審16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開採礦産資源審批國土資源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或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資質和相關工作業績的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技術評估、評審17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産資源評估報告編制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床審批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産資源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37號)具有相應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産資源評估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産資源評估報告技術評估、評審18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由環境保護部負責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3號)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環保總局令第13號)
《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竣工環保驗收管理規程(試行)》(環發〔2009〕150號)具有相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環境放射性監測機構、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等有關技術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調查報告(表),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19建築業企業、勘察企業、設計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人財務報表審計建築業企業、勘察企業、設計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相關資格的審計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20甲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人財務報告審計甲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令第154號)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相關資格的審計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21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申請人繼續教育培訓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住房城鄉建設部《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7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地方確定的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申請人按照繼續教育的標準和要求可參加用人企業組織的培訓,也可參加有關機構組織的培訓,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參加特定仲介機構組織的培訓22註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申請人繼續教育培訓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住房城鄉建設部《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47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組織開展,分為面授和網路教學方式進行,集中面授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公佈的培訓機構實施,網路教學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會同專業監理協會和地方監理協會共同組織實施申請人按照繼續教育的標準和要求可參加用人企業組織的培訓,也可參加有關機構組織的培訓,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參加特定仲介機構組織的培訓23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申請人繼續教育培訓一級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認定住房城鄉建設部《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行業牽頭部門(如交通、水利部門)推薦,住房城鄉建設部公佈的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申請人按照繼續教育的標準和要求可參加用人企業組織的培訓,也可參加有關機構組織的培訓,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參加特定仲介機構組織的培訓24註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申請人繼續教育培訓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住房城鄉建設部《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申請人按照繼續教育的標準和要求可參加用人企業組織的培訓,也可參加有關機構組織的培訓,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參加特定仲介機構組織的培訓25國家重點公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諮詢國家重點公路建設項目設計審批交通運輸部《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號,2011年11月30日交通運輸部予以修改)
《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號)中交第一、第二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等8家諮詢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諮詢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初步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諮詢26國家重點水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技術審查諮詢國家重點水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查交通運輸部《港口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號)
《航道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3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初步設計技術審查諮詢報告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初步設計技術審查諮詢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初步設計技術審查諮詢27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評估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水利部《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16號,2005年7月8日予以修改)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評估報告具有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評估工作相應能力和水準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評估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技術評估28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水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水土保持監測報告具有從事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相應能力和水準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水土保持監測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審批部門完善標準,按要求開展現場核查29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水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具有從事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相應能力和水準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水土保持方案技術評估、評審30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開發、保護要求或者防洪要求專題論證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審核水利部《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管理辦法(試行)》(水利部令第31號)具有相應工程諮詢資質的單位或者防洪規劃的編制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專題論證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專題論證報告技術評估、評審31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水利部《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水利部、國家計委令第15號)具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能力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技術評估、評審32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22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具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相應能力或環境保護部批准的具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技術評估、評審33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水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水利部關於加強洪水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號)具有相應水利(水電)工程勘測設計資質的企事業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技術評估、評審34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水利部《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水政〔1992〕7號)
注:審批工作中實際由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防洪評價報告具有編制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能力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防洪評價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防洪評價報告技術評估、評審35種子生産許可申請人註冊資本證明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生産許可證核發農業部《農作物種子生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1年第3號)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相關資格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註冊資本證明36種子經營許可申請人註冊資本證明農作物種子、草種、食用菌菌种經營許可證核發農業部《農作物種子生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1年第3號)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相關資格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註冊資本證明37種子經營許可申請人固定資産證明農作物種子、草種、食用菌菌种經營許可證核發農業部《農作物種子生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1年第3號)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及其他具有相關資格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固定資産證明38提供種子經營涉及計量的檢驗、包裝設備檢定材料農作物種子、草種、食用菌菌种經營許可證核發農業部《農作物種子生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1年第3號)具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檢驗、包裝設備檢定材料,檢驗、包裝設備的檢定依法由質監部門開展39提供種子生産涉及計量的檢驗設備檢定材料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生産許可證核發農業部《農作物種子生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1年第3號)
《轉基因棉花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規定》(農業部公告2011年第1643號,2015年4月29日予以修改)具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檢驗設備檢定材料,檢驗設備的檢定依法由質監部門開展40礦藏開採和工程建設徵收、徵用或者使用草原項目包含環境影響評價內容在內的可行性報告編制礦藏開採、工程建設徵收、徵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頃以上草原審批農業部《草原徵佔用審核審批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58號)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包含環境影響評價內容的項目使用草原可行性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依法由環保部門開展41遠洋漁業項目申請人銀行資信證明遠洋漁業審批農業部《遠洋漁業管理規定》(農業部令2003年第27號,2004年7月1日予以修改)銀行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銀行資信證明42遠洋漁船船體結構無損探傷遠洋漁業船舶檢驗和漁業船舶船用産品認可農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國務院令第383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船體結構無損探傷報告具有無損探傷資質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船體結構無損探傷報告;審批部門依照標準進行技術檢測,實施現場核查43遠洋漁船船體測厚遠洋漁業船舶檢驗和漁業船舶船用産品認可農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國務院令第383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船體測厚報告具有測厚資質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船體測厚報告;審批部門依照標準進行技術檢測,實施現場核查44遠洋漁船氮氧化物排放報告編制遠洋漁業船舶檢驗和漁業船舶船用産品認可農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國務院令第383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氮氧化物排放報告柴油機製造廠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氮氧化物排放報告;審批部門依照標準進行技術檢測,實施現場核查45肥料品質復核性檢測肥料登記(農藥和肥料登記的子項)農業部《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0年第32號,2004年7月1日予以修改)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開展肥料品質復核性檢測省級以上經計量認證的具備肥料承檢能力的檢驗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進行肥料品質復核性檢測;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肥料産品檢驗技術評估、評審46肥料殘留試驗肥料登記(農藥和肥料登記的子項)農業部《肥料登記資料要求》(農業部公告2001年第161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開展肥料殘留試驗農業部指定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進行肥料殘留試驗,肥料殘留試驗有關內容在肥料田間試驗中開展47肥料田間示範試驗肥料登記(農藥和肥料登記的子項)農業部《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0年第32號,2004年7月1日予以修改)具有相應條件的農業技術推廣、科研、教學等試驗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進行肥料田間示範試驗,肥料田間示範試驗有關內容在肥料田間試驗中開展48肥料田間試驗肥料登記(農藥和肥料登記的子項)農業部《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0年第32號,2004年7月1日予以修改)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開展肥料田間試驗具有相應條件的農業技術推廣、科研、教學等試驗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開展肥料田間試驗,也可委託有關機構開展,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肥料田間試驗技術評估、評審49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申請肥料産品代辦登記肥料登記(農藥和肥料登記的子項)農業部《肥料登記資料要求》(農業部公告2001年第161號)國外及港澳臺地區肥料生産者在中國內地設立的辦事處或委託的代理機構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辦理,也可委託有關機構辦理,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50成品油經營資格申請人註冊資本證明或驗資石油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審批(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審批的子項)商務部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提供驗資機構出具的註冊資本證明或驗資報告相關法定驗資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註冊資本證明或驗資報告51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資金證明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設立審批文化部《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銀行、會計師事務所等有資質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資金證明52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資信證明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設立審批文化部《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銀行、會計師事務所等有資質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資信證明53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資産評估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設立審批文化部《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會計師事務所等有資質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資産評估報告54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資信證明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文化部《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銀行、會計師事務所等有資質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資信證明55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資産評估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文化部《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會計師事務所等有資質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資産評估報告56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相關材料中文譯文公證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審批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申報與受理規定》(衛監督發〔2010〕49號)中國公證機關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中文譯文公證57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相關材料中文譯文公證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審批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申報與受理規定》(衛監督發〔2011〕49號)中國公證機關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中文譯文公證58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驗證試驗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審批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3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開展驗證試驗取得資質認定的檢驗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驗證試驗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驗證試驗59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驗證試驗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審批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行政許可管理規定》(衛監督發〔2011〕25號)
《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申報與受理規定》(衛監督發〔2011〕49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開展驗證試驗取得資質認定的檢驗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驗證試驗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驗證檢驗60提供往來香港、澳門進行貨物運輸的小型船舶檢驗材料小型船舶往來香港、澳門進行貨物運輸備案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2號)中國船級社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船舶檢驗材料,船舶檢驗依法由船舶檢驗部門開展61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審批所需的技術評估報告編制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許可證(甲類)核發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電視無線傳輸覆蓋網管理辦法》(廣電總局令第45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技術評估報告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電視計量檢測中心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技術評估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評估報告技術評估、評審62廣播電視設施遷建審批所需的技術評估報告編制廣播電視設施遷建審批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電視無線傳輸覆蓋網管理辦法》(廣電總局令第45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技術評估報告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電視計量檢測中心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技術評估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評估報告技術評估、評審63建設項目(煤礦)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不含醫療機構)的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國家煤礦安監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1號)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技術評估、評審64建設項目(除煤礦外)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不含醫療機構)的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安全監管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1號)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技術評估、評審65中央國家機關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中央國家機關人防工程使用審批國管局《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央國家機關人防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國機人防〔2012〕24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開展設計文件審查北京中冶京誠工程設計諮詢有限公司、北京國機中元國際工程設計諮詢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研究院審圖中心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66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的審定及抗震設防要求的確定中國地震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23號)
《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中國地震局令第7號)具有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的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67繪製新建、擴建、改建建築工程與氣象探測設施或觀測場佈局圖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中國氣象局《中國氣象局辦公室關於做好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國家基準氣候站基本氣象站氣象探測環境審批下放後續工作的通知》(氣辦函〔2014〕344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繪製建築工程與氣象探測設施或觀測場佈局圖規劃、測繪、設計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建築工程與氣象探測設施或觀測場佈局圖;審批部門完善標準,組織開展現場測量或現場核查68建設項目雷電災害風險評估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中國氣象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中國氣象局令第21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報告具備能力的防雷技術服務機構或地方性法規明確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報告;審批部門完善標準,組織開展區域性雷電災害風險評估69防雷産品測試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中國氣象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中國氣象局令第21號)
《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24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開展防雷産品測試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授權的檢測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防雷産品測試報告;審批部門完善標準,按要求開展防雷産品品質檢查70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中國氣象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中國氣象局令第21號)具備能力的防雷技術服務機構或地方性法規明確的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開展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71承裝(修、試)電力設施經營場所、專業試驗室(場、廳)、凈資産、工程收入以及主要設備及機具審查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核發國家能源局《關於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材料中有關財務審核事項的通知》(資質辦〔2005〕6號)會計師事務所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承裝(修、試)電力設施經營場所、專業試驗室(場、廳)、凈資産、工程收入以及主要設備及機具的會計師事務所審查報告72國家規劃礦區內新增年生産能力120萬噸及以上煤炭開發項目申請報告編制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核準國家能源局《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1號)甲級工程諮詢機構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項目申請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項目申請報告技術評估、評審73國防科技工業固定資産投資資訊化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技術方案評價國防科技工業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審批國家國防科工局《關於資訊化建設內容可行性研究階段開展技術方案評價的通知》(局計〔2012〕81號)國防科工局資訊中心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技術方案評價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開展技術方案評價74國防科技工業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建議書編制國防科技工業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審批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國防科技工業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管理規定》(科工計〔2013〕1017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項目建議書具有相關工程諮詢資質的設計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項目建議書,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項目建議書技術評估、評審75國防科技工業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國防科技工業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審批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國防科技工業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管理規定》(科工計〔2013〕1017號)具有相關工程諮詢資質的設計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評估、評審76國防科技工業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初步設計編制國防科技工業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審批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國防科技工業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管理規定》(科工計〔2013〕1017號)具有相關工程諮詢資質的設計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項目初步設計,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項目初步設計技術評估、評審77國防科技工業社會投資項目申請報告編制國防科技工業社會投資項目核準管理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國防科技工業社會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科工計〔2009〕1516號)具有相關工程諮詢資質的設計單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項目申請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項目申請報告技術評估、評審78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具體方案編制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申請的審核與使用權登記核準和證書核發國家海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注:審批工作中實際由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開發利用具體方案具有相應能力的機構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具體方案,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開發利用方案技術評估、評審79無居民海島使用項目論證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申請的審核與使用權登記核準和證書核發國家海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注:審批工作中實際由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項目論證報告具有相應能力的機構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無居民海島使用項目論證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無居民海島使用項目論證報告技術評估、評審80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編制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國家海洋局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具有向社會公開出具海洋環境監測數據資質的機構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技術評估、評審81甲級測繪資質申請人ISO9000品質管理體系認證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甲級測繪資質審批國家測繪地信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提供ISO9000品質管理體系認證材料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認證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ISO9000品質管理體系認證材料;審批部門完善標準,按要求開展現場核查82甲級測繪資質申請人測繪工程項目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甲級測繪資質審批國家測繪地信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省級以上測繪地理資訊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品質檢驗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測繪工程項目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審批部門完善標準,按要求開展品質監督工作83甲級測繪資質申請人使用的測繪計量器具檢定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甲級測繪資質審批國家測繪地信局《測繪計量管理暫行辦法》(國家測繪局1996年發佈)省級以上測繪地理資訊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測繪計量器具檢定證書,測繪計量器具檢定依法由質監部門開展84民用機場選址電磁環境測試民用機場場址及總體規劃審批中國民航局《民用機場選址報告編制內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2)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電磁環境測試報告具有電磁環境測試資質的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電磁環境測試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電磁環境測試85新建、改建和擴建民用機場電磁環境測試規定許可權內對新建、改建和擴建民用機場的審批和審核中國民航局《民用機場選址報告編制內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2)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電磁環境測試報告具有電磁環境測試資質的單位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電磁環境測試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電磁環境測試86新建、改建和擴建民用機場項目建議書編制規定許可權內對新建、改建和擴建民用機場的審批和審核中國民航局《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項目建議書中國民航機場建設集團公司等6家企業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項目建議書,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項目建議書技術評估、評審87新建、改建和擴建民用機場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定許可權內對新建、改建和擴建民用機場的審批和審核中國民航局《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委託有關機構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國民航機場建設集團公司等6家企業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也可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託特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評估、評審88經營快遞業務申請人驗資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國家郵政局《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4號)會計師事務所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驗資報告89快遞業務員職業技能確認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國家郵政局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提供員工的快遞業務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國家郵政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和省級鑒定機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員工的快遞業務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審批部門通過考試或抽測從業人員等方式對企業服務能力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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