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 機構改革中必須要加強品質工作
- 發佈時間:2015-09-21 08:32:42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楊蕾
在如火如荼進行的全國政府機構改革中,品質工作應該怎麼改?品質工作機構應該如何調?在建設品質強市提升城市發展品質座談會上,吉林省延邊州的改革實踐帶給大家很多思考。
2014年9月,延邊州所屬8個縣市按照省裏統一部署,啟動縣市政府部門機構改革工作。按照省編辦的統一模板,各市縣將原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管理局及食安會辦公室整合組建市場監督管理局,即“四合一”模式。在這一輪改革中,各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中的
品質工作部門從原有獨立機構設置時的6個減少為一般只保留2個,人員編制從47人縮減為30人左右。
但是,延邊州政府領導感到,統一模板的應用,對正在積極推動創建“全國品質強市示範城市”的延邊州,存在一些不利影響:品質工作職能嚴重削弱,給品質工作帶來嚴重影響。
“州委、州政府認識到,縣市機構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延邊州品質工作開展,不適應延邊州的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我們感到,在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品質工作必須得到加強,品質工作機構必須得到加強,才能真正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延邊州州長李景浩開誠佈公地説。
重視品質已經成為延邊州人民的共識,“用品質成就富庶、開放、生態、和諧、幸福延邊”,已經成為全州追求的品質目標。那麼,機構改革到底怎麼改才能更有利於延邊品質的發展呢?
李景浩説,他們主要從4個方面入手。首先,取得思想上的共識至關重要。“州領導一致贊同在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名稱中增加‘品質’二字,改為‘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局’,並在具體職責表述中增加品質工作的內容。這一想法與各市縣的想法不謀而合,而且得到省裏的支援。”其次,在機構架構的設置上,延邊結合自身實際探索了新的方法。“在分析基層質監工作
的特點和需求後,我們設置了3+N+1+1模式,即3個品質業務管理科室(分別負責品質管理、計量和標準化管理、特種設備管理),N個基層執行分局,1個稽查分局,1個技術機構。”除此之外,延邊還增加了品質工作人員編制數量。以延吉市為例,調整後品質監管人員增加至近100名,佔全局公務員總數的50%。
“我們認為,延邊的機構改革既體現了中央對地方政府精簡、整合的要求,突出了綜合設置與專業管理相統一;又突出了‘監管重心傾斜,充實基層力量’,調動了基層品質工作者的工作熱情。”李景浩相信,新機構對延邊的品質強市工作必將帶來新的生機與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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