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擬修法突出科技成果轉化企業主體作用
- 發佈時間:2015-09-02 10:32:34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余曉潔 田穎)8月24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進行二審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案草案,突出強調了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草案規定,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應當有利於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與經濟的結合。應當尊重市場規律,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遵循自願、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享有權益,承擔風險。
“企業為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生産新産品,可以自行發佈資訊或者委託科技仲介服務機構徵集其所需的科技成果,或者徵尋科技成果轉化的合作者。”草案明確,企業依法有權獨立或者與境內外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合作者聯合實施科技成果轉化。企業可以通過公平競爭,獨立或者與其他單位聯合承擔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此外,草案增加規定,國家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與企業及其他組織開展科技人員交流,根據專業特點、行業領域技術發展需要,聘請企業及其他組織的科技人員兼職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支援本單位的科技人員到企業及其他組織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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