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仙片”、“咳喘寧”等12起廣告為虛假宣傳
- 發佈時間:2015-08-12 09:33:31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王嘉)近日從國家食藥監總局獲悉,2015年第2季度,食藥監部門共監測到12起廣告宣傳內容均含有不科學的功效斷言,擴大宣傳治愈率或有效率,以及利用學術機構、專家、醫生、患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等問題,嚴重誤導消費者。
12起虛假宣傳廣告所銷售産品包括:吉林延邊朝藥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蠶蛹補腎膠囊”、陜西白雲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靈仙跌打片(廣告中標示名稱:靈仙片)”、遼寧海洲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咳喘寧(廣告中標示名稱:金方金咳喘)”、洛陽君山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補腎養血丸(廣告中標示名稱:老君養血丸)”、天年藥業(哈爾濱)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冠心保軟膠囊”、內蒙古科爾沁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透骨靈橡膠膏”、昆明創邦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砭貼(廣告中標示名稱:貼針灸)”、武漢天地之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燙熨治療貼(廣告中標示名稱:天地通)”、鄭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遠紅外貼(廣告中標示名稱:百靈奇草神貼)”、山西水塔老陳醋股份有限公司(證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水塔牌羅布麻葛根醋軟膠囊(廣告中標示名稱:老醋坊軟膠囊)”,國食健字G20100628、批准的保健功能為“輔助降血壓”、蓬萊深奧生物科技研究所(證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深奧牌深奧活力膠囊”,福建奧萊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證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丹曲寶牌丹青膠囊”。
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對上述12起違法廣告,有關省級食藥監部門要依法撤銷或收回其有效期內的廣告批准文號。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加大對虛假宣傳廣告的跟蹤監測工作力度,一經發現,要及時依法採取責令其産品暫停銷售等措施,聯合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並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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