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大數據標準體系 加強和改進品質監管
- 發佈時間:2015-07-03 09:33:01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徐建華)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出爐,提出要建立大數據標準體系,加強和改進品質監管。在26項重點任務及分工中,質檢總局作為負責單位之一的有4項。
《意見》分為8大方面共36條,其中多個方面與品質監管相關。具體而言,在運用大數據提高為市場主體服務水準方面,要求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積極掌握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企業的共性、個性化需求,在檢驗檢測、認證認可、進出口、技術改造、智慧財産權等方面主動提供更具針對性的服務,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以及全面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運用大數據推動行政管理流程優化再造;根據宏觀經濟數據、産業發展動態、市場供需狀況、品質管理狀況等資訊,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改進經濟運作監測預測和風險預警,並及時向社會發佈相關資訊,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在運用大數據加強和改進市場監管方面,《意見》提出,要以社會信用資訊系統先導工程為基礎,充分發揮國家人口基礎資訊庫、法人單位資訊資源庫的基礎作用和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的依託作用,建立國家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整合金融、品質監管、統計調查等領域信用資訊,實現各地區、各部門信用資訊共建共用;充分發揮行政、司法、金融、社會等領域的綜合監管效能,在産品品質、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品安全等方面,建立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失信約束機制,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對食品、藥品、農産品、日用消費品、特種設備、地理標誌保護産品等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重要産品加強監督管理,利用物聯網、射頻識別等資訊技術,建立産品品質追溯體系,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資訊鏈條,方便監管部門監管和社會公眾查詢。
在健全保障措施和加強組織領導方面,《意見》重點提出要完善標準規範。建立大數據標準體系,研究制定有關大數據的基礎標準、技術標準、應用標準和管理標準等。加快建立政府資訊採集、存儲、公開、共用、使用、品質保障和安全管理的技術標準。引導建立企業間資訊共用交換的標準規範,促進資訊資源開發利用。另外,《意見》還提出在工商登記、統計調查、品質監管、競爭執法、消費維權等領域率先開展大數據示範應用工程,實現大數據匯聚整合。
在《意見》公佈的“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中,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全面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建立産品資訊溯源制度以及建立大數據標準體系4項重點任務有質檢總局參與,其中前3項的時間進度都是今年年底,標準體系建設的時間進度是2020年前分步出臺並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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