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走出“國門”還需智慧財産權保護
- 發佈時間:2015-07-02 08:34:45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吳學安
浙江中醫藥大學日前在京宣佈,具有我國自主智慧財産權的抗癌中藥康萊特注射液經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認可通過,進入三期臨床,在美癌症患者中擴大使用。美國《科學》雜誌指出,康萊特是繼中草藥麻黃素、青蒿素發明之後又一個擁有專利的成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于文明表示,這是我國中藥創研的重大突破,也是中藥走向世界的新里程碑。
(據《光明日報》)
中國作為中藥大國,卻是中藥出口小國。作為中醫藥的發源地,中國擁有1萬多種中藥資源和4000多種中藥製劑。但在目前近200億美元的國際中藥市場上,中國僅有3%的佔有率,而且其中約有70%來自中草藥原料,附加值高的中成藥出口微乎其微。“我國已有900多種中藥被國外企業搶先申請了專利,一些外企已高調宣佈進軍中藥市場和中藥研發,中藥專利保護已迫在眉睫”。此前,全國人大代表、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許淑清建議,建立國家層次的醫藥智慧財産權戰略規劃,尤其建立中醫藥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許淑清希望從國家層面加強中國文化、特別是中醫藥健康文化宣傳與推廣工作,讓世界更深入了解認識中國,加強對中國中醫藥理解與接納,加強中西醫結合的基礎研究,將中醫藥與現代醫學相結合,促進中醫藥國際化。
“智慧財産權無疑是民族中藥産業面對挑戰時必須緊緊抓住的利器”,這已成為業內人士的共識。長期以來,由於缺乏有效的專利保護,仿製中藥的現象也就在所難免。如青蒿素被國外一家企業根據科研論文進行結構改造並搶先申請了專利,僅此一項,中國每年至少損失2億至3億美元的出口額;日本在中國六神丸的基礎上開發出救心丸,年銷售額達上億美元;南韓在中國牛黃清心丸的基礎上開發出的牛黃清心液,僅這一品種年産值就高達0.7億美元……業內人士無不擔憂:長此以往,民族中藥不但難以走向國際市場,弄不好連國內市場都無法保留。
曾有人樂觀地預測,中藥産業將是21世紀最具發展空間的産業之一。這是一個絕好的機遇,同時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目前,國內中藥産業存在著標準不一、品質不穩的問題,仍沒有完全擺脫“郎中抓藥”的局面。要想挽救國藥生存危機,實施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戰略,就要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的理論、方法和手段,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從傳統智慧財産權保護出發,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及仲介機構的作用,建立有組織的智慧財産權實務指導體系。
中醫藥凝聚了中華民族幾千年的聰明才智,是中國傳統文化以及世界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最具特色、最有前景的智慧財産權領域。中醫藥智慧財産權涉及的範圍很廣,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等多個方面;內容包含中藥材、飲片、處方、制藥工藝、文獻及資訊資源等。對於中藥關鍵技術智慧財産權保護應該以專利保護中醫藥核心技術。中醫藥産品在進入國際市場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及時向進入國提出專利申請,在真正意義上保護其在國際市場的利益;以商標保護樹立中醫藥的國際品牌。中醫藥産品應以國際標準為目標,塑造中醫藥馳名品牌,敢於和國際上的名牌進行較量;以商業秘密保護中醫藥的獨到之處;以著作權保護對中醫藥傳統思想和文化理念挖掘與整理的專著,樹立中醫藥文化在世界上的地位,為中醫藥文化和産品走向世界奠定思想基礎。
業界人士普遍認為,國內中醫藥産業的現狀,迫切需要加快推行中藥現代化進程,尤其是全面實施智慧財産權保護戰略。毋庸置疑,儘快形成一個中醫藥智慧財産權複合保護體系勢在必行,如在選題階段其新思想、新方案等可受技術保密法保護,在開發階段其處方、工藝等受到專利法的保護,在市場推廣階段則受商標法、藥品註冊管理辦法對新藥監測期的保護等。只有用現代科技和管理重新解讀國藥理論,將傳統優勢與現代醫學和高科技相結合,深層次研發,同時加強國藥智慧財産權保護,才能做大做強中藥産業。可以説,只有切實提高全社會中藥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注意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整體性,既有分工又有配合,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中藥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將國藥智慧財産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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