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標識制度大有可為
- 發佈時間:2015-06-19 09:32:45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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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立彪
節能、低碳、環保等概念已經深印入現代人的頭腦。日常生活中,人們明白節能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的道理,也大都能夠做到身體力行,但要問怎樣做才能實現節能社會效果最大化,許多人就不清楚了。答案其實很簡單:建立實施節能制度。
舉例來看,過去人們到商場買家電,他們根本不知道哪种家電更節能,逐利的商家也不會主動告知,在這種情況下,其節能行為就變得盲目,其節能目的就難以達到。現在不同了,只要看一看貼在家電産品上面的能效標識,就可以做出很明智、很準確的選擇了。千萬別小看那枚小小的標識,其背後有著一個完整而強大的能效標識制度支撐。而正是有這一制度的存在,人們的節能行為才變得輕而易舉、實實在在且效果明顯。
事實上,以2005年《能效標識管理辦法》頒布實施為標誌,我國能效標識制度建立運作到現在已經走過10個年頭,這10年全社會基於該制度的獲益有目共睹,量化出來非常驚人:作為一項基於企業自我聲明的制度,能效標識以最低的成本快速高效地全面覆蓋了家用電器、工業設備、照明産品、電子和辦公設備,涉及了33種用能産品,保守估計已影響了18億件家電産品、約百億支照明産品、超過2億台辦公設備、幾千萬台大型商用設備的銷售,對終端用能産品的消費和使用産生了深遠的影響。能效標識實施10年來累計帶來超過4400億千瓦時的節電量,僅2014年一年的節電量就超過1400億千瓦時,相當於1.6個三峽水電站的發電量。這對實現“十二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6%的約束性目標起到了重要作用。
當然,除了可量化的節能效果,能效標識制度的推行還體現出其他方面的社會價值。比如,能效標識制度的建立,是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利用市場化和國際化同行的手段,實現了産品能效的定級,其運作方式充分體現了市場在調動了相關方的積極性,同時又很好地發揮了各政府部門發揮各自職責,制度的成功實施是部門合作的典範;而從能效標識制度的模式來看,是選擇企業自我聲明的方式來標明産品能效的等級,引導企業自我約束,誠信經營,有力地推動了信用經濟的發展。考慮到節能需要技術支撐,能效標識制度倒逼企業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從而實現産業升級發展,帶動綠色製造邁上新臺階。
10年來的實踐證明,在我國建立和實施能效標識制度是深化節能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從源頭上提高節能要求,推進節能技術的治本之策,是政府轉變職能,加強用能産品監督管理,規範用能産品市場的一項重要措施,是市場化推進節能,不斷提高用能産品能效水準的有效途徑。而10年的實踐也讓我們看到,能效標識制度的推行過程中還面臨一些問題,而這些問題的存在,表明我國能效標識制度現行的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夠健全,不僅對於違法主體的處罰力度較弱,而且也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與此同時,市場監督機制也不夠完善,宣傳教育工作也要進一步強化。
我國節能工作已進入攻堅破難階段,必須更多地依靠技術進步,推動技術創新,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新形勢下,對實施好能效標識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須凝聚各方面力量,進一步完善能效標準制定、實施和監督的法律體系,儘快制定高耗能産品淘汰制度,繼續拓寬能效標識産品範圍,加強節能産品認證,出臺財稅方面的優惠政策,完善國家監督檢查機制,建立政府職能部門監督、第三方檢查、企業自律、互相監督及消費者協會監督相結合的模式。同時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教育,形成政府、企業和消費者各盡其職、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局面,共同推動能效標識制度廣泛、深入地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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