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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大國的農藥管理之“痛”

  • 發佈時間:2015-04-29 09:33:33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楊 蕾

  近期,山東青島市10多人因食用西瓜後嘔吐頭暈的事件鬧得沸沸颺颺,但青島市官方隨後發佈的“初步判定為農藥殘留超標”的通報遠沒有為此事畫上句號。與此同時,另一條新聞引發社會關注。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提出:“國家鼓勵和支援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動劇毒、高毒農藥替代産品的研發和應用,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

  一方面是國家在食品安全、農藥管理上不斷“加碼”,一方面又是頻頻發生的農藥殘留超標事件。農藥是否真的如此可怕?劇毒、高毒農藥到底能否全面禁止?農藥殘留超標事件的背後到底隱藏著中國這個農業大國怎樣的管理之“痛”?

  劇毒、高毒農藥佔比不足3%

  較之一些人對劇毒、高毒農藥談虎色變,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曹承宇則認為,劇毒、高毒農藥還有存在的必要性,全面禁用並不現實。

  “劇毒、高毒農藥的使用為我國農業生産、保障糧食安全作出了巨大貢獻。如果全面禁用,一旦遭遇大面積的病蟲害,很有可能對農業生産帶來致命的影響。”雖然國家鼓勵劇毒、高毒農藥替代産品的研發和應用,但曹承宇坦言,這一工作開展起來非常困難。

  “在一些病蟲害防護方面,理想的替代品還未出現,且研製農藥新品種耗時耗錢,一般的企業根本無法承擔。”曹承宇認為,劇毒、高毒農藥不是不能用,而是要嚴格按規定使用。

  我國《農藥管理條例》和《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中都明確規定,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於防治衛生害蟲,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

  “有的劇毒、高毒農藥屬於限用,例如有機磷類農藥屬於高毒農藥,不準用於蔬菜、瓜果,但可以用作種衣劑,對植物種子進行保護。在使用方法上,只要不採用噴化的方法施藥就行。”中國農業大學理學院應用化學系一位不願具名的從事農藥製劑研究的教授向中國品質報記者解釋道。

  我國實行農藥登記制度和農藥生産許可制度。生産農藥和進口農藥,必須進行登記。對於劇毒、高毒農藥,農業部還採取了一些特別的措施,例如停止新增登記和生産許可,不增加新的生産點,不擴大生産能力等。有的地方還根據本地實際,出臺了更嚴格的管理規定,比如海南省禁止使用所有劇毒、高毒農藥。

  在農藥銷售管理上,農業部要求“高毒農藥經營單位核定規範化、購買農藥實名化、流向記錄資訊化、定點管理動態化”,建立“高毒農藥100%資訊可查詢、100%流向可跟蹤、100%品質有保證”的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制度。2014年還在河北等5省實施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示範項目,以期探索建立安全的劇毒、高毒農藥管理體制。“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我國現在每年農藥原液生産量為300萬噸,其中,劇毒、高毒産品的生産量只佔總量的3%。”曹承宇説。

  (下轉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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