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廣場舞”可以當自選動作
- 發佈時間:2015-04-02 11:06:34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李英鋒
多年來,一直處在非主流的廣場舞突然被國家體育總局高度重視起來。日前體育總局舉行發佈會,隆重推出由專家研發的12套廣場舞,還説要制定標準,規範開展,並舉辦全國性的展演。按説,廣場舞被總局重視,該是振奮人心的大好事,全國熱愛廣場舞的大媽們該奔相走告,但迄今為止,社會反響並非一致叫好,反倒引起輿論的非議。
(據《華商報》)
體育總局煞費苦心地為鍾情于廣場舞大媽們量身打造了12套標準的廣場舞,很多大媽卻並不領情、買賬,有的提出了質疑,有的還很反感很抵觸,從表面看來,這樣的反應是意料之外,但實際上,卻是情理之中。
廣場舞是民間自發的活動,選擇什麼樣的動作套路和伴樂、跳什麼樣的舞是大媽們的權利和自由,只要廣場舞的動作、伴樂不違背社會公德和良好風尚,不侵犯他人的權益,不違反法律法規,政府有關部門就應該遵循“法無禁止則許可”的原則,儘量不用行政手段干預廣場舞,給廣場舞最大的空間,給大媽們最大的自由。且按照法理來衡量,政府也沒有法律依據強行統一和規範廣場舞,沒有權力把廣場舞搞成標準的“規定動作”。
無拘無束、隨性、輕鬆是廣場舞的特點,也是廣場舞的生命力所在,如果把廣場舞規範為幾套標準動作,廣場舞就成了廣播體操,就會變得單調僵硬刻板,就會形成“千城一舞”、“萬場一舞”的局面,就會失去多姿多采的個性之美,就會失去很多創造力、動力、活力和吸引力。顯然,統一規範廣場舞的套路違背廣場舞的傳播規律,不利於廣場舞的健康發展。
體育總局推出的標準廣場舞套餐只宜成為一種自選動作,只宜成為一種新的廣場舞資源,當然,體育總局可以向大媽們推介、宣傳標準廣場舞,也可以組織有興趣的大媽進行培訓,教大媽們跳標準廣場舞,但不可強制或變相強制推廣。大媽們選不選標準廣場舞、選擇哪套標準廣場舞,完全應該由大媽們憑藉自己的喜好和需要來決定。這樣,標準廣場舞也能夠實現一定的價值,體育總局的努力沒有白費,而大媽們的廣場舞資料庫也能夠變得更加充實更加豐富,大媽們可以有更多的選擇,也能夠體驗到更多的變化和快樂。自選動作才是官方推出的標準廣場舞最合理、最切合實際、最符合民意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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