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首問負責制”好!
- 發佈時間:2015-03-06 09:32:18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電商“首問負責制”好!
□ 胡立彪
網購不怕買到假貨,就怕假貨問題無法解決。找電商平臺,它會推給商戶;找商戶,它又推給廠家;找廠家,它説不是它的貨……售後服務踢皮球的事,想必不少消費者都遇到過。
怎麼破?全國政協委員、蘇寧控股集團董事長張近東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解決辦法。他在提案中建議,應推行網購平臺首問責任制,從制度層面促進網購平臺企業在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防範假冒偽劣。顯然,首問責任制是向電商平臺企業肩上壓擔子,不管未來落實情況如何,我們都應給作為電商平臺的蘇寧勇於向自身開刀的做法點讚。
假冒偽劣就像一種市場病毒,有其産生存在的客觀條件,而一旦附著于網路這一新肌體,就會發生變異,不僅破壞性增強,還變得更加隱蔽,更難治了。我們知道,網路平臺是開放性的,集客能力強、輻射面廣,但缺乏嚴格的前置審核流程,這種特徵就給假貨進入留下可乘之機。而要防止假冒偽劣擾亂網路平臺,從線下實體制假源頭入手固然關鍵,但這得靠監管部門發力;售假商戶倒是一抓一個準兒,但他們胡攪蠻纏不負責,消費者也不能拿它怎麼著。也就是説,對於網購消費者來説,他們因假冒偽劣受損的權益很難通過上述兩個途徑得到維護。這時候,網購平臺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相比指向生産端的“誰造”和指向銷售端的“誰賣”,指向銷售場所的“在誰那裏賣”這個問題,更簡單、直接,也更有效。因為它既離消費者最近(即消費者網路購物的首問者),也能夠控制“誰賣”,並最終影響“誰造”。
基於此,張近東認為,電商平臺應義無反顧地負起維護消費者利益的責任。而首問責任,應明確3個方面:一是對於在交易中産生的數據證據,電商企業應完整保存,不得隱瞞、刪除系統數據,影響司法取證和消費者維權行為中的數據憑證安全;二是對商戶加強管理,從建立前期的約束機制開始,商品上架、展示和推廣過程中杜絕假冒露出,並在侵權事件産生後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三是電商企業應承擔對消費者“先行賠付”責任,以維修、退換以及其他賠付形式補償消費者損失,並履行追溯、問責平臺內商戶的職責。
儘管以目前電商平臺的技術手段看,在審核商品、甄別假貨資訊等方面還存在著一定的困難,而平臺方面此舉也會增加成本,但相比未來對凈化電商平臺、促進電商市場發展所産生的積極作用,推行首問責任制無論如何都是值得的。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所有電商平臺企業都行動起來,積極響應這一建議,拿出自己的具體措施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