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建立健全 維修品質管理制度
- 發佈時間:2015-03-03 09:33:27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應建立健全
維修品質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公開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發佈
本報訊 (記者張海燕)自去年國家相關部門發佈《關於徵求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品質的指導意見》之後,日前,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佈了《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公開實施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汽車生産者應以可用的資訊形式、便利的資訊途徑、合理的資訊價格,向所有維修經營者和消費者無差別、無歧視、無延遲地公開汽車維修技術資訊。
根據徵求意見稿,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公開應當遵循公平公正、誠實守信、分類實施、自主公開、方便用戶以及保護智慧財産權和商業秘密的原則。汽車生産者應以可用的資訊形式、便利的資訊途徑、合理的資訊價格,向所有維修經營者和消費者無差別、無歧視、無延遲地公開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徵求意見稿要求,汽車生産者應建立、完善維修技術資訊公開制度,依法公開本企業獲得國家CCC認證並已上市銷售汽車車型的維修技術資訊,並對所公開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汽車車型維修技術資訊應當在車型上市10年內保持公開狀態;超過10年的,汽車生産者可以將相關車型資訊存檔,但仍須公佈相關車型資訊的索取和獲得方式。汽車生産者可以免於公開涉及車輛防盜控制系統(含汽車鑰匙)的編程、設置等資訊;防止車輛動力系統和排放診斷系統(OBD)原始數據記錄被篡改、擦寫的有關技術資訊;涉及汽車生産者商業秘密、影響汽車生産者依法運用智慧財産權規則的有關資訊。
徵求意見稿規定,針對汽車維修用戶,汽車生産者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汽車生産者可依法對維修技術資訊自主定價,但應公平、合理、科學地設定資訊服務價格,確保各類維修經營者、消費者付費標準相當,與汽車維修總費用相稱。
對於各類維修經營者,應按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要求建立健全維修品質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維修品質責任。因維修者維修不當或使用假冒偽劣配件造成汽車維修品質問題的,由維修者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維修診斷工具及設備製造商、零部件製造商等相關經營者,應積極運用汽車生産者提供的維修技術資訊研發、生産各類專用汽車維修診斷工具及設備、適用於各類車型的同質配件,為各類維修經營者、消費者提供充分的市場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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