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55度杯”杯身材質不安全
- 發佈時間:2015-02-05 17:31:40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霍一夫
近日,多款名為“55度杯”及具有類似功能的産品在眾多電商平臺出現。“55度杯”宣稱它能夠將沸水快速降溫至55攝氏度;將涼水快速變為55攝氏度的溫水。
據了解,從去年11月至今,該類産品銷售量多至上萬,且價格差異較大,從9.9元至377元不等。
對於價格這樣“高深莫測”的産品,消費者在選購時應該注意些什麼呢?
針對此類特定産品,上海市質監局對該類産品的材質進行了安全評估,共計採集5家電商48家網店的73批次“55度杯”及類似功能的快速降溫杯,對其與食品接觸部分涉及到的聚丙烯(PP)材質(杯蓋、杯身)、不銹鋼材質(杯內膽)和硅膠材質(杯墊圈),分別依據食品相關産品的強制性標準實施檢測。檢測結果表明:全部73批次産品的不銹鋼材質內膽均符合GB9684-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不銹鋼製品》的要求;全部73批次産品的硅膠材質墊圈均符合GB4806.1-1994《食品用橡膠製品衛生標準》的要求;有3批次産品的聚丙烯(PP)材質杯身脫色試驗不合格(正己烷浸泡液呈陽性),不符合GB9688-1988《食品包裝用聚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的要求;此外,有1批次“55度杯”內膽焊接處滲漏,夾層中液體進入內膽中。
聚丙烯(PP)材質杯身脫色實驗呈陽性主要是由於杯身使用了穩定性不佳的著色劑或是加工工藝失當,致使産品在使用過程中,著色劑易遷移至食物從而被人體攝入。儘管本次安全評估中,快速降溫杯的聚丙烯材質杯身並不直接接觸杯內液體,但在使用過程中,其中所盛液體必定會接觸杯身材料。因此杯身的聚丙烯材質脫色實驗不符合GB9688-1988《食品包裝用聚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給産品的安全性埋下了隱患。本次安全評估工作中此類産品佔所抽查樣品的4.1%。
針對食品用不銹鋼的安全性,上海市質監局重點梳理了輿論關注的3個方面:一是不銹鋼材質的杯子可否用於泡茶。有消息稱某不銹鋼杯泡茶之後於72小時之內腐蝕,可能釋放重金屬鉻離子,危害人體健康。
二是不同牌號的不銹鋼是否具有不同的食品接觸安全性。有消息稱200係不銹鋼,如牌號為201、202的不銹鋼,抗腐蝕能力差,容易析出鎳、鉻等重金屬,不適合用在接觸食品的容器上,而牌號為304的不銹鋼接觸食品是安全的。
三是多數不銹鋼産品缺少標識。有消息稱超市和市場的不銹鋼産品大部分未標有“食品接觸用”字樣和不銹鋼類型。
該局提醒消費者注意,符合GB9684-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不銹鋼製品》的不銹鋼製品,具備接觸食品的安全性,在盛裝食物、泡茶等過程中,金屬離子的溶出量在安全範圍之內。牌號為201、202的不銹鋼,耐腐蝕性不如304不銹鋼,在使用的過程中更易腐蝕,而表面腐蝕的製品將會有更多的金屬離子遷移至食品中的風險。但並不是所有的304不銹鋼均能符合GB9684-2011中的溶出限量,即使不銹鋼材質的組成符合304牌號的要求,也有可能受其他因素的影響,如原子晶格構型等,金屬離子溶出量超過GB9684-2011中的限量值。因此判斷食品用不銹鋼製品的安全並不能僅僅依靠不銹鋼的牌號,應該依據是否符合GB9684-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不銹鋼製品》中的重金屬溶出指標要求判斷不銹鋼接觸食品的安全性。
根據GB9684-2011要求,食品用不銹鋼製品應在産品或最小銷售包裝上標識“食品接觸用”及不銹鋼類型,建議消費者儘量選擇較為正規的途徑購買,並注意産品上是否註明“食品接觸用”和不銹鋼的類型。商家在銷售食品用不銹鋼製品時,應向企業索取産品符合GB9684-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不銹鋼製品》的檢驗報告,同時注意産品標識的規範性。針對沒有標注食品接觸用字樣和不銹鋼類型的産品,將加強對産品標簽標識的監管,督促生産企業重視産品標識的合規性。
據悉,近期上海市質監局還對本市生産的一次性塑膠餐飲具、食品用塑膠工具等2類食品相關産品開展了産品品質監督抽查,共抽查一次性塑膠餐飲具115批次、食品用塑膠工具産品6批次,經檢驗,所抽産品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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