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項制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
- 發佈時間:2015-01-26 09:33:52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寧夏
七項制度落實
黨風廉政建設
本報訊 (特約通訊員楊秉卓)寧夏質監局黨組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以及紀檢組監督責任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建立和完善7項制度,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一是年度雙報告制度。該局黨組每年一月底前分別向自治區黨委和紀委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紀檢組每年要將上年度履行監督責任的情況向自治區紀委和局黨組報告。
二是述廉述責制度。每年一月底前,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將上年度個人廉潔自律和領導班子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向自治區紀委報告。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也要將上年度個人廉潔自律和履行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形成書面報告,由黨組書記進行評價,簽名報告自治區紀委。
三是專項督察考核制度。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定期對下屬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開展督察考核,及時向黨組報告督察情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談話提醒、限期整改,對違紀違規問題提請局黨組、紀檢組依法處理。
四是廉政談話制度。黨組書記與領導班子成員、直屬單位主要領導,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聯繫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進行廉政談話不少於一次。紀檢組每年集中組織兩次新任領導幹部集體談話,進行廉政法規考試,簽訂廉政承諾書。
五是紀檢組約談制度。對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發現問題較多、群眾來信來訪反映較多、民主測評滿意度較低的單位,由紀檢組適時約談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聽取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個人廉潔從政情況報告,指出其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作風建設、廉潔從政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醒,責令其限期整改。
六是問題線索通報制度。寧夏質監系統各直屬單位、各處(室)每月定期向紀檢組報告本單位或業務管理範圍內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對所有案件線索,紀檢組都要認真核查,依法辦理。對發現違法違紀線索和重大黨風廉政問題隱瞞不報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是一案雙查和責任倒查制度。對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責任,導致單位風氣不正,或者出現違紀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嚴格追究單位領導責任。對違法違紀案件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發案單位或當事人的責任,又要倒查單位或部門分管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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