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娃哈哈桶裝水高碑店有限責任公司聲明
- 發佈時間:2014-12-07 11:39:13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針對昨日網路傳播的娃哈哈桶裝水菌落總數超標的不實報道,娃哈哈桶裝水高碑店有限責任公司特發佈聲明,聲明指出,此次國家食藥總局公佈的我公司批號為20140713規格為18.9L/桶的桶裝純凈水菌落總數超標,係2014年9月3日北京市食藥局已經公佈過的同一抽檢結果。
聲明指出,公司在接到相關部門該批號産品抽檢結果的通知後,第一時間對該批次産品採取了召回和相應的整改工作,並且對公司留樣産品也進行了復檢自查,同時將留樣同批次産品送到國家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檢驗,檢驗結果均為合格。
聲明全文如下:
聲 明
昨晚,國家食藥總局發佈了《2014年第二階段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我公司批號為20140713規格為18.9L/桶的桶裝純凈水菌落總數超標,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現發表公開聲明如下:
一、此次國家食藥總局公佈的我公司批號為20140713規格為18.9L/桶的桶裝純凈水菌落總數超標,係2014年9月3日北京市食藥局已經公佈過的同一抽檢結果。
二、我公司係經授權使用“娃哈哈”商標獨立生産和銷售桶裝水的被許可企業,我公司依法承擔此次抽檢不合格事故的全部法律責任。
三、我公司2014年8月在接到相關部門該批號産品抽檢結果的通知後,在第一時間對該批次産品採取了召回和相應的整改工作,並且對公司留樣産品也進行了復檢自查,同時將留樣同批次産品送到國家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檢驗,檢驗結果均為合格。8月19日,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還會同保定市食安辦、高碑店市食安辦、高碑店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對我公司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生産情況良好,檢查人員並對現場生産及留樣的産品進行了抽樣檢驗,檢驗結果均為合格。
四、我公司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品質追溯體系的相關要求,嚴查了上下游生産、儲運、銷售等各環節,查核了造成此次抽檢不合格的原因是被抽樣水站的運輸及儲放條件造成的。本著對品質事故零容忍的原則,我公司已終止了該水站的銷售合作,並已加強了流通環節産品儲運的管理。
五、感謝廣大消費者一直以來的關心和支援,對此次品質事故給大家帶來的困擾深表歉意。我公司一定吸取此次品質事故的教訓,嚴格把好品質關,嚴控生産、運輸、銷售等每個環節,確保給消費者提供高品質的放心産品,也懇切希望廣大消費者一如既往地支援我們。
謝謝大家!
北京娃哈哈桶裝水高碑店有限責任公司
201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