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財經 > 消費 > 正文

字號:  

購物狂歡已落幕監管該動真格了

  • 發佈時間:2014-11-19 09:39:09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購物狂歡已落幕

  監管該動真格了

  據《河南商報》 在今年“雙11”活動中,低價仍是各大電商的促銷噱頭。儘管各電商平臺三令五申嚴禁虛假折扣,但“先漲後降”、虛抬專櫃價現象依然存在。記者發現,多款商品在節前提高了“原價”,甚至有的商品根本從未按照所謂“原價”出售過。

  老話説得好,“從南京到北京,買的沒有賣的精。”每每“雙11”購物狂歡過後,總會留下虛假折扣的一地雞毛。今年“雙11”前夕,工商總局專門約談了部分電商負責人,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網路商品價格,防範電商虛構優惠促銷。天貓等也建立了價格監控機制及規則,如果查實商家虛抬價格,將給予扣分處罰,直至限制其參加行銷活動。不過,虛假折扣不能僅靠電商自己“清理門戶”。消費者依法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而虛假折扣作為一種價格欺詐行為,嚴重干擾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虛假折扣在我國屬於違法行為。《價格法》第14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則進一步指出,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然而,這一系列規定並未得到有力執行,儘管虛假折扣現象屢見不鮮,卻鮮聞有哪個電商真正因此受到懲罰。

  徒法不能自行。我們建立了一整套法律體系,卻只是停留在紙面上,坐視虛假折扣在法治的籠子之外裸奔。這不僅無法有效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不良商家弄虛作假的底氣。“雙11”活動已經進行到第6個年頭,在各大電商成交量和成交額不斷攀升之下也不乏隱憂,一些吃過“價格先漲後降”苦頭的消費者,已經開始用腳投票抵制“雙11”。而虛假折扣的蔓延,損害的不只是“雙11”,也包括整個社會的商業誠信。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