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誤踩鋼筋 訴堆放者賠償損失
- 發佈時間:2014-09-10 09:34:45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曾祥素)周女士上夜班途中誤踩堆在公共道路上的鋼筋,造成左足損傷。現周女士將鋼筋堆放者王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近日,北京市昌平區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周女士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員工,平時上夜班。周女士訴稱,2014年7月的一天晚8點左右,她步行去上班,途經昌平區馬池口鎮某村民王某蓋房施工的工地附近,突然被路上的東西扎了腳,仔細一看是自己不小心踩在了鋼筋上,致使鋼筋插入第一足趾與第二足趾之間。經醫院鑒定,鋼筋插入足部3~4釐米,造成了左足損傷並伴異物存留。
周女士認為,王某將大量建築用磚和三根長約15米、直徑6毫米的鋼筋違規堆放在公共道路通道上,佔用通道寬度約1.5米,且未放置相關的提醒標誌。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周女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王某賠償自己醫療費4800元、誤工費2800元、護理費1500元、精神損失費500元等共計人民幣9900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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