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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拒過戶 悔約被駁回

  • 發佈時間:2014-08-27 09:38:36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李振雨 記者曾祥素)老楊在20年前買了劉女士的一套房,但一直未辦理過戶,雙方協商不成,老楊將劉女士告上了法院,而劉女士也對老楊提起了反訴。近日,經北京市密雲縣法院審理,判決劉女士協助老楊辦理房屋的過戶手續。

  1993年10月老楊購買了劉女士的一套房,房款4.7萬元給劉女士後,劉女士便將房屋交付給老楊,老楊就一直住到現在。但劉女士隨後便一直不協助其辦理房屋的過戶手續,為此老楊訴到法院。

  對此劉女士解釋,所賣樓房是其與丈夫的共同財産,丈夫後因病去世,此房産由劉女士和其女兒珊珊繼承,自己擅自轉讓房屋,侵犯了珊珊的財産繼承權,並且房屋交付後一直未辦理過戶手續,違反了國家強制性規定。因此基於以上理由提起反訴,要求判決解除雙方房屋買賣合同。

  老楊針對反訴辯稱,房屋出售時,劉女士丈夫仍在世,賣房後次年才去世,已處分的財産不能再視為遺産。

  經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10月老楊購買了劉女士的房屋,劉女士與丈夫共同為老楊出具收條,稱房屋總價款4.7萬元,全部收齊。第二日劉女士將房屋交付楊,老楊一直在此房居住至今,雙方未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劉女士丈夫于1994年6月去世,該房屋的出售發生在其去世之前,該房屋的處分行為與劉女士女兒珊珊無關,不侵犯她的合法權益。因此法院判決劉女士協助老楊辦理房屋的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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