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萬億元,這筆鉅額資産承載了農民群眾的柴米油鹽和增收致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産的長效管理機制”。脫貧攻堅是前無古人的偉大事業,對後續資産的管理在國際上尚無經驗可循。充分挖掘這些資産高效運營的潛力,事關鄉村全面振興。
幫扶資産對鄉村振興的重要性猶如産業扶貧對脫貧攻堅的重要性。在脫貧攻堅過程中,國家投入大量資金開發扶貧項目,形成巨量扶貧(幫扶)資産。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後,這部分資産繼續發揮著作用。截至2022年,全國登記在冊的幫扶項目資産達2.77萬億元。它既是脫貧攻堅的成果積累,也是鄉村振興的物質基礎,不僅能給村民帶來持續的務工、分紅等收入,還可以幫助更多小農戶發展産業、改善生活。
龐大的幫扶資産可分為公益性資産、到戶類資産、經營性資産三大類。其中,到戶類資産是明確給予脫貧戶的各類資産,包括生物資産和固定資産,由其自主管理;公益性資産主要是交通、水利、教育、衛生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資産;經營性資産既包括生産基地、扶貧車間等産業項目,也包括股權、分紅等權益性資産。
當前,幫扶項目確權資産已移交有關部門、鄉鎮、村集體等。但是,受資源稟賦、産業基礎等影響,不少地方的幫扶資産使用和管理依然存在堵點,有的管護機制缺失,有的資産閒置或流失。對公益性資産,要落實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對經營性資産,要在做強做大的同時,防止資産流失和被侵佔。相對到戶類資産和公益性資産,經營性資産頗為複雜,涉及産業和就業兩大領域,是社會關心的焦點。
對經營性資産來説,幫扶資産與幫扶産業是一體兩面。一個幫扶産業背後就是一批幫扶項目和脫貧農民。幫扶産業高品質發展和幫扶資産規範管理密不可分。當前,部分村級幫扶産業小、散、亂,抗風險能力差,有的甚至難以為繼。有必要對幫扶産業進行分類施策:對暫時經營困難但市場有潛力的,不能輕言放棄;對因技術落後、喪失市場而確實難以為繼的,要有序調整和退出;對有資源支撐、發展基礎但效益暫時不理想的,需補鏈延鏈強鏈。
總體看,脫貧地區産業普遍建起來了,特色産業初步集聚,但資金、人才、市場等支撐還不強,社會各界的幫扶應著眼于繼續補短板。要夯實幫扶産業發展基礎,用好東西部協作、定點幫扶、“萬企興萬村”等力量,圍繞産業發展急需,加快提升設施裝備,保障産業用地政策。要加快脫貧地區農産品和食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支援農産品流通企業、電商、批發市場與區域特色産業精準對接。
對脫貧地區和經營主體自身來説,要注重産業後續長期培育,尊重市場規律和産業發展規律,提高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以脫貧縣為單位規劃發展鄉村特色産業,實施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完善産業聯合體支援措施。發力全産業鏈開發,選準特色主導産業,適時擇機發展電商直播、農文旅融合等新産業新業態。用好品牌的力量,培育一批“小而美”“特而精”的區域公用品牌,創建一批特性鮮明的企業品牌。
幫扶資産多數已確權給村集體。在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要抓住當前産權關係較為簡單的契機,根據功能狀態、運營狀況等實際,探索多种經營方式和保值增值渠道,讓農民享受到相應的資産權益。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