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網路媒體發佈資訊有三項禁止規定
- 發佈時間:2014-09-05 16:47:10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王文舉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5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8月6日某網站出現山西山水文化的澄清公開,經調查,該帖為發帖人主觀臆測、猜想的內容。為了營造利於上市公司的發展環境,證監會為了能夠讓上市公司良性成長,對網路媒體資訊有三項禁止規定:一是不得先於證監會發佈,不得以答記者問方式發佈,二是任何資訊知情人不得公開資訊,三是任何媒介須以真實客觀的態度發佈資訊。網路媒體發佈資訊導致股票價格波動的,證監會將依法核查,發現違規線索將移交相關部門,任何以誤導投資者的,將依法追究上市公司或投資者責任。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高監等,不得通過微網志、微信等,發佈未披露資訊。上市公司應當研判和評估市場風險,必要時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延遲停牌等,通過證監會指定媒體發佈資訊,採取有效措施達到內部穩定。上市公司還應當通過書面報道至證監會,證監會下一步將研究完善信批的規則,強化網路媒體資訊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