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5日表示,內地券商向香港客戶研究服務分為兩種情形,一是,內地券商在內地給香港客戶提供研究服務的人員要有從業資格,不在香港提供新開業務的,內地券商無需另行申請牌照,二是內地券商在香港給香港客戶提供研究服務的,不屬於證監會管轄範圍,要按照香港要求向相關部門申請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