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興:既要對P2P監管 也要為業務創新預留空間
- 發佈時間:2015-05-24 15:02:25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劉波
中國網財經5月24日訊 “2015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5月23日-24日在京舉行。24日下午舉行的網際網路金融的創新與監管的討論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文海興表示,對P2P網貸的監管,監管機構在劃好業務紅線的同時,也要為業務創新預留空間。政府監管、行業治理、市場約束應保持動態平衡,不可偏廢。
演講全文如下:
各位來賓,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我演講的題目是“對網際網路金融創新與監管的思考”。在此聲明一下,僅僅代表個人觀點,不代表單位意見。
近年來,我國網際網路金融迅猛發展,對整個金融生態産生了全方位影響,網際網路金融的興起提高了資金融通效率,降低融資成本,使經濟社會活動效率和品質得以提高。作為構成普惠金融的基礎之一,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有助於為社會所有階層和群體提供可得、便利的金融服務,具有深遠的社會經濟意義。
第一,網際網路金融在我國迅速發展成長的條件。
網際網路金融以網際網路技術為基本依託,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為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提供了技術條件,電子商務發展為網際網路金融提供了社會條件,我國傳統金融業務服務有待完善,增信體系尚不健全等因素,為網際網路金融提供業務增長空間。傳統金融的金融機構基於經營成本和風險的考慮,爭作大中型企業金融業務以取得更高經濟效益,而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有所不足,而網際網路金融的興起有利於彌補當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不足,網際網路金融在服務高中低客戶上實現成本的無差異,或者差異非常小,可以覆蓋中低端客戶,更好滿足小微企業、創新企業的投融資有效需求,起到對傳統金融的有益補充作用。
第二,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現狀及P2P網路階段的創新特點。
首先是我們探討一下發展現狀。網際網路金融主要包括網際網路金融企業開展的金融業務以及金融機構基於網際網路平臺開展的創新型業務,從國內實踐看主要體現為網路第三方支付、P2P網路借貸、網路小額信貸、網路銷售金融産品和眾籌融資等形式,從融資體量上看目前P2P網路借貸在網際網路金融中佔比最高,據行業內第三方有關機構統計數據表明,國內以P2P名義開展網路借貸活動它的發展呈現以下幾個特點,可以用五個方面30個字來概括。一是機構數量較多,二是整體規模較小,三是增長速度較快,四是發展不平衡,這個不平衡是區域間發展不平衡,主要集中在東部地區,五是風險事件頻發。從目前公安事發系統披露有關資訊看,涉案機構基本都是冒用P2P名義,涉縣從事非法集資和詐騙活動,通過虛構貸款需求,騙取公眾資金,是違法犯罪行為。
第二是P2P模式的特點,相對於傳統的金融借貸,我認為P2P網路借貸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創新,可以用五個方面20個字來概括:線上交易、直接借貸、程式簡捷、大眾參與、透明分散。一是線上交易,有別於傳統金融的以線下操作為主的模式,P2P網路借貸經營管理主要線上上平臺進行,P2P網路借貸平臺作為網路資訊仲介,負責制定交易規則和提供交易平臺,從用戶拓展、資訊審核、合同簽訂等大部分業務環節上均線上上完成,特別是用戶開發産品銷售等環節大部分不涉及線下行為,也不涉及資金的對接,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網路借貸線上交易的特點,打破了傳統的地域限制,增加了資金流動的範圍,提高了融資效率。二是直接借貸,P2P網路借貸使借貸雙方資訊高度透明,高效的匹配機制提高借貸成功率,有效解決了一些小微企業和個體融資的困難,此外線上交易的模式也免除了經營場所購置費或租賃費,而且減少員工薪酬開支,大大減少融資過程中的費用成本。三是程式簡捷,與傳統的貸款繁瑣的程式相比,P2P網路借貸擁有非常簡捷的操作程式,貸款者足不出戶,只需要通過網路達成一致協議即可,並可借助大數據、雲計算提供的增信資訊作為角色參考,且目前網路借貸趨勢趨於小額化,有些無需貸款者提供抵押,簡化了貸款手續,降低了交易成本。四是大眾參與,目前儘管P2P利率比銀行借款利率高,但仍大大低於民間借貸尤其是高利貸,所以很多資金需求者轉向P2P平臺尋求資金,較高投資門檻也吸引大批投資者參與其中。五是透明分散,資金的需求方資訊完全公開,投資者對於借款人的資金用途、數量、借款期限以及信譽度等資料一目了然,可以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偏好進行投資,而且為了保證資金安全性,投資者可以分散投資來降低投資風險。
第三,對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思考
2014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密切監測跨界資本流通,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的底線,讓金融成為一池活水,更好澆灌小微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時隔一年,總體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當中再次提到網際網路金融,並讚譽網際網路金融異軍突起,給與網際網路金融更大金融支援。連續兩屆兩會政府工作報告如此旗幟鮮明強調網際網路金融,一個根本立足點在於網際網路金融具有立國之道,富民的普惠特質。大力發展普惠金融,讓所有市場主體都能分享金融服務的雨露甘霖。
1、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必要性。實現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大力發展普惠金融的前提之一是做好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這在業界和學界已經達成共識,金融監管有三大目標,即維護金融穩定、保護消費者權益、提升金融效率,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也應如此。由於網際網路金融在我國仍處於起步階段,作為新生十五期自身建設,基於大眾對其認識還不是很充分,所以如何實現網際網路金融穩定發展和網際網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就顯得尤為必要。實現網際網路金融穩定發展,離不開對網際網路金融風險的認識和重視。
我認為目前網際網路金融主要風險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信用風險,一方面來自資金需求方,由於網際網路金融交易雙方通過網路確立關係,在網際網路金融沒有對接國家徵信系統前,在客戶身份認證,徵信資訊報送和查詢等方面存在困難,由借款人提交資料,網路平臺進行風險評估,還存在風險評價指標不夠規範,各個平臺之間缺乏資訊數據互通等問題,不利於信用風險的防範,這是從資金需求方來説。另一方面來自網際網路金融仲介平臺,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由於金融不善,或者通過虛假徵信和虛假債權等手段也會增加信用違約,如果大規模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倒閉帶來系統性風險,行業穩定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將受到嚴重影響。第二是資訊科技風險。網際網路金融與傳統金融的重要區別之一是對資訊技術的應用,但其本身也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大幅度提高金融效率,但同時也增加了安全隱患。據有關媒體報道,國內出現多家網際網路金融公司被駭客攻擊案例,由於網際網路金融是線上操作,一旦網路系統因被攻擊而癱瘓,其後果比較嚴重,由此可見資訊科技風險是一個重要的風險。第三是操作風險,網際網路金融行業是一個新行業,大多數企業處於初創快速發展階段,因此企業與員工也缺乏管理上的磨合,大部分員工甚至缺乏適當培訓。第四是政策風險,現在有關政策還沒有出臺,出臺的政策是不是和一些企業的預判相一致,也會帶來政策風險。
2、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政策探索。目前監管領域已經初步形成第三方支付由央行負責,P2P網貸由銀監會負責監管,眾籌由證監會負責監管,網際網路保險由保監會負責監管的基本監管佈局。網際網路金融原位定型、發展方向和模式還有待觀察。鋻於發展初期現狀,監管部門實施監管應對網際網路金融發展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保持一定的容忍度和彈性,保持金融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援金融創新,促進網際網路金融穩步發展。
對P2P網貸監管我認為監管機構的首要任務在劃好業務紅線的同時,也要為業務創新預留空間。政府監管、行業治理、市場約束應保持動態平衡,不可偏廢。網際網路金融經過我們的梳理,我認為政策制定方麵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支援網際網路金融技術創新,鼓勵和保護利用信技術開展適應網際網路金融特點的依法合規的金融創新活動;二是在政策支援下要防範金融業務風險,防範打著改進技術的幌子從事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活動;三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透明度和合規銷售,注重保護消費者資金安全和資訊安全,加強投資者的金融教育和提升風險的水準;四是加強跨部門、跨地域、跨中央與地方的監管協調,共同加強法治建設,加強防範和打擊冒用網際網路金融名義的非法金融活動,推進行業自律,建立自律規範和約束懲戒機制。
各位朋友,我的觀點只代表個人的一些思考,不代表單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