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以扶貧小額信貸為重點 推進銀行業精準扶貧
- 發佈時間:2016-04-21 18:04:10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王斌
中國網財經4月21日訊 近日,銀監會聯合國務院扶貧辦召開全國銀行業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推進會。銀監會黨委副書記、副主席周慕冰強調,要以放好、管好扶貧小額信貸為重點,推動銀行業在精準扶貧上下功夫,大力提升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金融服務水準。
近年來,銀行業全面參與扶貧開發。截至去年底,國開行發放扶貧貸款餘額9623億元,其中當年投放2122億元;農發行當年審批易地搬遷項目貸款3200多億元;農行在832個扶貧重點縣貸款餘額5907億元;郵儲銀行在重點縣當年累放各類小額信貸410億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承擔了扶貧小額信貸投放量的一半以上,有力地支援了貧困地區各項事業發展。
周慕冰指出,銀行業積極投入脫貧攻堅意義重大。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做得好不好,金融支援夠不夠,直接關係到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直接關係到廣大貧困人口整體生活品質的提升。各級監管部門和銀行業機構要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高度,從促進人民福祉、維護國家長治久安、構建和諧社會大局出發,深刻認識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扶貧開發金融服務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銀行業金融服務是脫貧攻堅支撐體系的重要環節,不僅在總體上加大了扶貧投入,同時進一步放大了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和扶貧效能。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直接關係到經濟新常態下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的實施。
周慕冰要求,以扶貧小額信貸為重點切實推進銀行業精準扶貧。一是需求準。銀行業機構要與當地扶貧部門及時進行對接,掌握建檔立卡貧困戶名單等基本資訊,做到情況清楚、目標準確。二是責任清。監管部門要加強工作規劃,建立分片包乾責任制,全面落實責任,統籌推動轄內銀行業機構協同做好扶貧小額信貸發放工作。每個鄉鎮要明確一家主要責任銀行,由主要責任銀行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實行名單制管理。三是放得出。商業銀行要制定專門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辦法,對標準過高的信貸管理系統進行改造,或單獨建立針對貧困戶的新的授信系統。要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開展逐戶走訪,進行信用評定,並頒發貸款證。延用農戶小額信貸的良好做法,在授信額度內由貧困戶自主週轉使用。基層網點要設立扶貧小額信貸綠色通道,努力實現對授信貧困戶憑貸款證櫃面直貸。四是管得好。要結合實際創新扶貧小額信貸管理方式,促進提升效率、管控風險。合理確定扶貧小額信貸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對履職盡責的分支機構和信貸人員做出盡職免責安排,解決好基層機構和信貸員“不敢貸”問題。五是收得回。鼓勵銀行業機構與政府部門協商一致簽署扶貧小額信貸合作協議,明確財政貼息、風險補償等相關內容;支援由地方財政出資建立壞賬損失風險金;引導推廣扶貧小額信貸保險或産業項目農業保險;由擔保機構為扶貧小額信貸提供擔保等。
周慕冰強調,監管部門和銀行業機構要以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為指導,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求,精準施策、精準發力,充分發揮銀行業扶貧開發金融服務的合力作用。一是準確定位,落實責任。建立健全與打贏脫貧攻堅戰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制機制,形成商業性、政策性、開發性、合作性等各類金融機構協調配合、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銀行業機構要制定全行和區域內分支機構的扶貧開發任務規劃,做到易檢查督促,能考核自查。監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幫助銀行業機構明確任務分工,有序開展工作。二是精準發力,精準施策。要按照“四單”原則實行精準發力:單列信貸資源來對接“五個一批”扶貧工程;鼓勵國開行、農發行和農行等重點機構單設扶貧開發金融服務機構,鼓勵其他商業銀行建立專項工作機制;單獨考核貧困地區基礎金融服務覆蓋率,加快完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單獨研發扶貧金融産品,以滿足貧困地區和人群的服務需求。三是推進普惠,聚焦特惠。引導貧困地區銀行業機構持續下沉服務重心,不斷增強基層網點服務功能,提高綜合服務水準。四是資金聯合,部門聯動。加強與地方財政的工作協調,以財政扶貧資金、政府産業發展基金、財政貼息資金作為撬動金融扶貧投入的支點,及時跟進服務,著力拓展政銀擔、政銀保合作的廣度和深度,提升扶貧效率。五是監管引領,強化考核。強化差異化監管,建立有針對性的扶貧開發金融服務監管措施。在脫貧攻堅期內,嚴格控制貧困地區現有機構網點的撤並。對在貧困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實行更加寬鬆的準入政策,優先支援在貧困地區設立村鎮銀行等小微型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