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ABS資訊披露指引出臺 強調投資者風險自擔原則
- 發佈時間:2016-04-19 17:41:14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胡愛善
中國網財經4月19日訊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19日傍晚發佈《不良貸款資産支援證券資訊披露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公告。公告稱該《指引》經交易商協會第三屆債券市場專業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人民銀行同意,現予發佈施行。
《指引》的發佈是為了規範不良貸款資産支援證券資訊披露行為,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信貸資産證券化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更好發揮金融支援實體經濟作用。
《指引》明確不良貸款資産支援證券(ABS)概念,是指在中國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他經監管部門認定的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將不良貸款信託給受託機構,由受託機構以資産支援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受益證券,以該不良貸款所産生的現金支付資産支援證券收益的證券化融資工具。
《指引》要求,不良貸款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權屬明確,能夠産生可預期的現金流或通過執行擔保獲得收入。
《指引》還要求仲介機構盡職履責。為證券化提供服務的機構應按合同約定切實履行盡職調查責任,依法披露資訊,對所出具的專業報告和專業意見負責。
對於風險披露,《指引》要求受託機構應在發行説明書中充分披露不良貸款資産支援證券可能存在的投資風險,包括但不限于現金流實際回收不足的風險、現金流回收時間波動的風險、利率風險、政策風險、操作風險等。同時,《指引》強調了“投資者風險自擔”原則。投資者應對披露的資訊進行獨立分析,獨立判斷不良貸款資産支援證券投資價值,自行承擔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