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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財險空氣污染健康險銷售違規 遭罰款50萬

  • 發佈時間:2014-09-12 07:17:32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朋浩

(圖片來源:資料圖)

  中國網財經9月12日訊(記者 常實) 記者昨日從保監會獲悉,人保財險因空氣污染健康險銷售違規,遭保監會處罰50萬,此外其相關責任人也被罰款5萬。

  保監會表示,經查,人保財險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的行為:2014年3月,人保財險向保監會備案“空氣污染健康保險”條款費率。3月17日至22日,人保財險在官方網站銷售該産品27份(含退保5份),實現保費收入2629.16元。

  然而在已售的有效保單中,人保財險均通過保單上的“特別約定”改變了經備案條款中的保險責任。

  該公司經保監會備案的條款中,“保險責任 保障Ⅰ”為“保險期間內,自保險期間開始之日起經過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等待期後,被保險人所在的指定區域的空氣品質指標、持續時間等空氣污染指標均達到保險合同約定的條件,對被保險人健康造成損害並需要治療、護理的,保險人依照空氣污染健康津貼保險金額及免賠額、給付比例、每人最高給付限額、每次事故給付限額等給付標準,給付空氣污染健康津貼保險金”。而在銷售的保險單上,“特別約定”刪除了“對被保險人健康造成損害並需要治療護理”的內容,改變了備案條款的保險責任。人保財險未按規定銷售“空氣污染健康保險”的行為,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危害後果較為嚴重。

  而時任意外健康險部副總經理沈曉鳳,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保監會表示,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備案條款和相關備案文件、涉案保單、公司內部職責分工文件、相關人員調查筆錄以及任職文件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保監會認為人保財險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的行為,決定對人保財險罰款50萬元,對沈曉鳳警告並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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