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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信博誠保險上分遭罰18萬 因虛構客戶電話等問題

  • 發佈時間:2014-11-06 14:05:35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中國網財經11月6日訊(記者韋鷹)上海保監局今日發佈一則行政處罰,宜信博誠保險銷售服務(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宜信博誠上分”)因銷售人員虛構客戶電話等問題,遭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18萬元的行政處罰。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人亦受到處罰。

  2014年3月間,宜信博誠上分銷售人員李欣文在向客戶鄭新璐銷售保險産品時,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宜信保險服務投保登記表”客戶“聯繫電話欄”填寫了同事的手機號碼。“宜信保險服務投保登記表”被中德安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視作“安E通”客戶投保資料,是核保依據之一。在未經客戶授權且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其同事以客戶身份接聽了保險公司的回訪電話。

  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期間,宜信博誠上分部分實際銷售人員在銷售保險産品時未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或《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未取得應由宜信博誠上分發放的執業證書。

  2013年6月,宜信博誠上分展業過程中使用的客戶告知書未按要求列明被代理保險公司的名稱、公司名稱及營業場所、業務範圍及聯繫方式等需要列明的事項。

  2013年間,宜信博誠上分通過虛構會議事項,並且為虛構的會議事項編制虛假的會務材料等行為套取費用共計10.47萬元,上述費用實際用於支付銷售人員團隊業務激勵。

  上海保監局決定對宜信博誠上分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18萬元。

  李林楓在作為宜信博誠上分負責人期間,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負責,上海保監局決定給予李林楓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3.5萬元的行政處罰。

  上海保監局擬決定給予李欣文警告,並處3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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