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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法修訂擬增加規定鼓勵公民、組織合法收藏

發佈時間:2024-11-04 15:53:28 | 來源:新華社 | 作者:楊湛菲、施雨岑 | 責任編輯:姜一平

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記者楊湛菲、施雨岑)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根據各方建議,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國家鼓勵公民、組織合法收藏,加強對民間收藏活動的指導、管理和服務。

為科學合理規定文物收藏單位的權利與義務,修訂草案三審稿將二審稿相關規定修改為:文物收藏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合理注意義務,對擬徵集、購買文物來源的合法性進行了解、識別。

針對文物出境管理,修訂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規定並公佈。針對文物認定的標準和辦法尚未依法出臺,實踐中文物的範圍不夠清晰,影響相關工作規範開展等問題,修訂草案三審稿明確,文物認定的主體、標準和程式,由國務院規定並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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