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2日電 據中國國家文物局官網22日發佈的消息,中共中央宣傳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和旅遊部、應急管理部和國家文物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汛期文化遺産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其中要求整體提升文化遺産抵禦災害的能力,避免文化遺産“受損即消失”。
通知要求,加強對山地、低窪地、臨江臨河區、臨近行洪區等高風險地區文化遺産的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對維修工程工地、考古發掘工地等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險情及時採取圍擋、遮蓋、加固、支頂、排水等針對性措施,備足應急物資,清理排水通道,必要時可臨時斷電。
通知要求,加強對文化遺産地、博物館、美術館、遺址公園、文化遺産類景區等人員密集開放區域的應急管理,明確遊客應急疏散引導線路,預設應急避險場所。加強對古建築、古遺址、古墓葬、石窟寺、近現代代表性建築、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村鎮、傳統村落以及園林、古樹名木等的安全隱患排查,在危險地段設立明顯的警示標牌,避免因暴雨、洪澇、損壞等對文化遺産和周邊人員造成二次傷害。
通知還要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搶險救災,妥善做好支護、遮護等後續保護工作,全力蒐集、保存好舊構件,組織修繕修復,將文化遺産損失降到最低。對無法及時排水、出現險情的文化遺産地和公共開放區域,要做好人員疏散轉移,並設置警戒線。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和文化遺産損害的,各級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分工,按照文化遺産價值特徵和保護要求,儘快開展受損文化遺産的修繕修復和擋水防淹、防洪排澇等設施改造,整體提升文化遺産抵禦災害的能力,避免文化遺産“受損即消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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