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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就違法發掘古墓葬案件約談淄博市人民政府
發佈時間: 2020-12-04 10:06:41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王肇鵬
2020年11月中旬,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某建設工地發生違法發掘古墓葬案件。該案嚴重違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和考古工作規程,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12月3日,國家文物局約談淄博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
約談指出,此次違法發掘古墓葬案件,地方建設部門和單位事先未依法報請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考古調查勘探,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未依法履行考古發掘程式,發掘單位不具備考古發掘資質,嚴重違反考古工作規程,野蠻發掘,暴露出山東省一些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文物保護工作重視不夠,對考古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政府文物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有關部門監管缺位等問題。
約談強調,山東省文化和旅遊廳、淄博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論述特別是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從思想認識上剖析原因,從責任擔當上搜尋差距,狠抓問題整改,狠抓責任落實,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決策部署落地生根。
約談要求,山東省有關方面要切實落實政府文物保護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對近年來全省考古工作進行全面排查和檢查,嚴肅查處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要加大對違法案件追責問責力度,對不依法履行文物保護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等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要舉一反三,汲取教訓,制定“先考古、後出讓”的制度設計和配套政策,對可能存在歷史文化遺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前不得使用,加強對考古工作的管理,切實保障考古遺跡和歷史文物安全。
(資料來源:國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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