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魯生:提高社會文明程度 涵養文化根脈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建議》明確提出,要“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是在完成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目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對社會文明進步與發展的預判與願景,是一項承前啟後的部署。”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民協主席潘魯生説。
社會文明程度是社會進步發展的表徵,也是發展的基礎和動力。潘魯生認為,“‘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是對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提高民族創新創造力等一系列舉措和需要的概括與呼應。這對於指導我們從更高層次認識各項文化事業和基層工作,從更長久的意義上理解教育、創作、科研等各領域工作的目標和方向,從更核心的價值層面把握科學、藝術等各方面發展方向具有重要意義。”
潘魯生談到,從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意義上看,“提高社會文明程度”包括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展,以及新的發展條件下民族的創新性、創造性發展,從而實現歷史、當下以及未來貫通式的復興。從文明轉型變遷的意義上看,“提高社會文明程度”要求我們在具體工作中關注和研究社會發展的文化變遷、需求和規律,從文明高度和視野求解文化命題。比如,在鄉村要傳承和發展好優秀的鄉土文化傳統,使人民群眾物質上富裕、精神上富足;在家庭、在社區,要以民間文藝等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樣式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
“‘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是一件盡精微而至廣大的事業,既見於生活細節,又化于無形的意識形態,能夠成為提升發展的持續動力。”潘魯生説,落實《建議》關於“提高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表述,我們需要實現的不只是一個具體的成果或量化的指標,更是一種深入、持久的提升和推進,這就要求我們在社會教育、文藝創作、輿論宣傳、公共文化等方面齊發力,使全社會各方面樹立堅定的理想信念,行穩致遠。
潘魯生建議,第一是要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第二是要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實施文明創建工程,拓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第三是加強行為規則、公約性的道德建設,弘揚誠信文化,推進誠信建設,使公約守則內化於心、外化于行。第四是要加強網路文明、網路倫理建設,完善網路社會信用體系,營造良好的網路生態、網路秩序。
潘魯生説:“‘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是從我國社會和文化發展的實際出發作出的目標指向,將直接指導我們的教育事業、文化事業等各方面發展,不斷提高教育水準、國民素質與公共文化服務等文化事業發展水準,從而全面提升社會的創造力和發展活力。”(記者王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