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法避免“千店一面”!讓牌匾標識各美其美
11月25日,《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草案)》經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一審。根據草案,北京市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時,為了避免“千店一面”,牌匾標識在設置時沒必要非得統一樣式、色彩和字體,而是要與周邊風貌景觀“相協調”,要有“創新性設計”。
大柵欄資料圖 杜智廣/攝
既然開店,總希望自己的戶外招牌更加醒目,宣傳標語更吸引人,大多數店家都會絞盡腦汁謀創意,標新立異求關注。可個體的有意識,也許導致集體的無意識;把各自的好東西放在一起,整體效果可能慘不忍睹。於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單個看起來還算打眼的店家招牌放到一條商業街上,往往顯得亂糟糟不協調,甚至大煞風景。老百姓有意見,遊客不舒心,亟待清理規範。
可事情往往容易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一些城市和基層單位在避免商家各搞一套的同時,又陷入了“一刀切”的工作誤區。一條街上,每家店舖門口懸挂的匾額店名,不光樣式一致,連色彩、字體都一模一樣,甚至區域內的不同街道上的風格和樣式也保持一致。這就是所謂的“千店一面”。走在這樣的街上,不僅很容易“審美疲勞”,而且降低了逛街的興趣。
沒有整體規劃的各搞一套無美可言,整齊劃一的“千店一面”也談不上美。兩者都不可取,都需要改變。就北京而言,戶外廣告、牌匾標識,不僅是市容市貌的重要組成部分,還是首都文化的窗口。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商業經營者反映,管理尺度過嚴不利於營造商業氛圍,希望能夠結合商業街區特點,有針對性地提出商業街區內牌匾標識的設置要求。誠哉斯言。既能讓店家充分發揮自身的個性,又能讓不同的個性融為一個協調的整體,正是該草案努力達成的目標。
“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就社會問題提出的這一建議,對於戶外廣告和牌匾的設置和管理,同樣適用。北京歷史悠久,牌匾文化獨樹一幟,精緻大氣的設計設置,文人墨客題寫的匾額,社會名流留下的軼事,京腔京韻的叫賣吆喝,都是不可複製的文化精品,是需要傳承的寶貴遺産。更為寶貴的,是北京對不同文化特有的大氣包容,和使不同文化競相展現而又相得益彰的整合能力。
話好説,事難辦,各地在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上,都曾不同程度陷入“不管就亂,一管就死”的尷尬境地近年來,個別城市統一招牌的做法,曾引發輿論諸多批評。問題不出在該不該管,而出在到底怎麼管上。對影響市容的招牌亂象放任不管,是不作為;大搞“一刀切”,則是徹頭徹尾的懶政。城市管理要下繡花功夫,偷不得懶,相關部門要把“管”的責任扛起來,在“怎麼管”上動腦筋,切莫重復要麼不管要麼管死的老路。
千店未必千面,但肯定不能一面;管理“一刀切”固然不好,但不管總是不對的。不僅要管,而且要管好,讓牌匾各美其美,美美與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