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作為全國車改先行試點地區,承擔率先推進地方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重要使命。目前,《廣東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廣東省省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獲得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復,這也是首個獲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省發改委主任何寧卡表示,此次改革以市場化、社會化為方向,從制度上推動公務用車保障由“實物供給”向“社會化提供”轉變,可以有效地解決現行公務用車制度所固有的諸多弊端,使行政運作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並且從源頭上消除“以車謀私、公車私用”的隱患。
省發改委表示,此次改革體現了打破“官本位”的制度設計。古往今來,“出有車”是“官”的一個象徵性符號,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實際上體現了官民平等的制度設計理念。
改革後,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而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是按照節約成本、保障公務的要求,充分考慮不同崗位的公務出行頻率,一切從工作需要出發來確定的。
時間:6月底完成省直機關公車改革
省發改委明確,我省本著率先改革、分級分類推進的原則,計劃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9月底前完成各地級以上市和縣(市、區)的改革。12月底前完成鄉鎮改革,並將先行車改地區和單位規範到位,從而確保全省於今年底前完成改革。
範圍:事業單位和國企暫不參加
我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範圍包括:紀委機關和黨委各部門,人大機關,政府各部門,
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黨委、政府所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參改人員包括各級各部門在編在崗的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的改革待中央的改革方案出臺後,再另行推進。
此外,如果公務出行保障範圍過小,需要適當調低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目前,省直機關公務交通補貼的保障範圍包括有廣州市越秀區、天河區、荔灣區、海珠區、白雲區等劃定區域,總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里。
標準:處級上限每人1040元/月
全省各檔次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上限,分別為: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處級上限為每人每月1040元;科級上限為每人每月650元。
在上述檔次上限範圍內,允許各地從實際出發確定本地區公務交通補貼檔次和標準。但是各地市補貼標準層級劃分必須在中央和省規定的上限範圍內確定,而且同一地市必須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不同地市最高補貼標準差距也不得超過20%。
處置:涉改公車將公開拍賣
車輛處置是改革的一個關鍵環節,我省按照中央關於公開規範處置公務用車的要求,通過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採取公開拍賣等方式進行,決不搞“暗箱操作”,堅決防止甩賣和賤賣的現象出現,避免國有資産流失。
對涉改司勤人員原則上以內部消化為主,具體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中央和省確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