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
打車軟體一定程度造成挑活兒
交通專家徐康明認為,打車軟體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不公平。司機使用軟體,在不停車的情況下可以提前了解乘客的目的地,之後有意識地挑活兒。然而,不使用軟體的司機,必須停車待乘客上車後才能獲知乘客目的地。
目前,政府鼓勵發展軟體等多種形式的打車方式,但是缺乏對這些軟體的規範。
如果真正想緩解打車難,應該考慮適時適當地增加“巡遊計程車”的數量,同時大力發展合法合規的“約租出租汽車”,完善計程車從業人員的收入和福利機制,儘快提升計程車服務品質考評體系,以及研究落實計程車的合理價格體系。
香港
以折扣攬客屬違法
目前,香港共有計程車1.8萬多輛,每天載客量約130萬人次,佔香港公交日載客總量的12%左右。政府不僅 統一發放計程車司機駕照、確定計程車收費價格、規定計程車車型、劃定經營範圍和車站,還統一發放計程車牌照。作為管理手段之一,配額拍賣牌照既保證了市民 對計程車的需求,也控制了計程車總量,更避免了計程車行業出現惡性競爭。
香港法律還規定,計程車司機如做出任何吸引顧客坐車的動作也屬違法。在這樣的法治環境下,加上較為良好的行業自律,香港計程車司機絕大多數都能夠遵紀守法,基本不存在“搶客”和“宰客”等現象。
打車軟體在香港尚屬新興事物,目前只有大約30%的計程車司機使用。使用軟體打車基本都會有折扣。但是按照香 港現行法律,乘客必須按照計價器所顯示的金額支付車費,任何以折扣方式攬客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香港的《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規定,計程車司機、 其代表或看來是代表該司機行事的人不得主動提供車費折扣,誘使乘客使用其車輛,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根據規定,無論使用電話、手機軟 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只要以折扣攬客,均屬於違法。
地方的行業協會目前也並不鼓勵計程車司機使用打車軟體。有的司機在車內安裝數部智慧電話或平板電腦,嚴重分散他們的注意力。使用打車軟體時,需要司機至少單手離開方向盤,視線也離開前方,易釀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