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前夕,因為品質缺陷,汽車召回愈加頻繁。
2月1日至3月10日,中國汽車召回數量高達近167.56萬輛。其中,近幾年來受到追捧的SUV,召回數量超過100萬輛,遠遠超過轎車。
從過去幾年的數據分析,每年3·15前,都會出現車企召回高潮;短短一個月左右時間,召回數量卻往往佔到全年召回數量的五分之一,甚至更大比例。
2004年缺陷汽車召回制度實施以來,截至2015年底,中國汽車召回總數達2534萬輛。其中,2015年召回量創歷史新高,達到約555萬輛,大規模召回亦發生在2月到3月上旬。
在18家汽車企業發起的33次召回中,高田氣囊、豐田安全帶和長安福特剎車故障成為主要誘因。其中,近兩年大規模爆發的安全氣囊和安全帶問題,取代12年來造成召回最多的動力總成(發動機總成)問題,成為此次召回潮的主流。
召回,作為汽車企業和法律法規對消費者的用後保護和追責機制,從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車企對品質和消費者生命安全的責任,然而,在短短不到40天的時間內發生了如此密集的召回,仍免不了引發我們深思。這其中,更有不少值得討論的課題。
首先,從車企公佈車輛召回到實際實施召回期間,廠家、消費者均知道其車輛存在安全缺陷;這段時間內,若因汽車缺陷導致人身傷害,責任如何界定、分配?
第二,企業是否應該在因自身産品問題,導致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尚未修復期間,為其汽車或車主購買保險,或提供“安全的替代車”?
第三,不少品質問題在發達國家早已曝出,如高田氣囊品質缺陷,為何在中國的召回時間出現滯後?
第四,高田氣囊品質問題是10多年前就存在的,而且被發現也有近10年,時隔這麼長的時間才宣佈召回,是否存在隱瞞?
第五,從2013年開始,這項缺陷在全球引發總共4000萬輛汽車被召回,並在全球範圍被指致導致多人死傷。中國有關部門是否應該啟動相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