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交警公佈2015年至今佔用應急車道違法前十名的車輛,高居榜首的是“粵B9E5Q9”的黑色賓士越野 車,它從今年3月至今佔用應急車道23次,還有6次壓實線和1次違停。對此,深圳交警作出扣138分、罰款6.9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這也是迄今為止全國 佔用應急車道的最大罰單。記者14日了解到,違法女司機對處罰結果沒有異議;深圳市有人大代表和普通市民表示,贊成交警對佔道現象重罰。
這輛豪車儼然成為該女員工的專用車輛,這名員工為何享有如此待遇?
此事似乎告一段落,不過,目前坊間還有兩種聲音比較響亮,一是認為除了罰款還有其他措施,二是追問如何從制度安排上切斷司機連續佔用應急車道的機會——如果交警在司機佔用應急車道一兩次時就能及時遏制,或許就沒有後來的二十多次。
針對第二點,根據媒體披露的細節可知,深圳交警並非沒有通知該司機,而是沒有通知到。當地交警發現“粵 B9E5Q9”黑色越野車註冊登記時所留的固定電話和行動電話號碼均為空號,於是6月19日在深圳商報上刊登公告,敦促違法行為人儘快處理,但無回應。類 似情況在其他地方也頻繁出現,即車輛註冊登記時,要麼不留聯繫方式,要麼所留固定電話和行動電話號碼不真實,導致交警在需要時無法及時聯繫。
深圳交警表示,根據深圳特區的地方法規,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有以下“義務”:一是在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轉移 登記等業務時,提供真實準確的通訊方式、住址等;二是提供真實有效的行動電話號碼,號碼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向公安交警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三 是應當及時了解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記錄等情況,並於違法發生之日起45日內接受處理。名為“義務”,但往往虛置。
深圳天價罰單事件,還提醒各地,除了健全法規,要求車輛所有人、管理人在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轉移登記等業務時,嚴格落實相關規定,交警部門在具體操辦時要防止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造假。
該事件還有令人費解之處,如涉事的賓士車型號為G550,此款越野車是世界上性能最強的全地形越野車,也是最 豪華的越野車。車上搭載的5.5L渦輪增壓發動機使得該車百公里加速僅需5.3秒,整車售價在170萬元至370萬元人民幣之間。目前已知該車輛並不屬於 違法女司機私人所有,而是屬於她所在的公司,一家國資控股企業。
如果是私企,不管購置多麼豪華的車輛都無可厚非,但身為國資控股企業,有必要購買如此奢侈的車輛嗎?無論在深 圳還是在珠海,交通都相對發達,需要購置全地形越野車嗎?更何況這輛豪車儼然成為該女員工的專用車輛,這名員工為何享有如此待遇?諸如此類疑問,紀檢部門 是不是可以介入調查?
深圳“最大罰單”已逐漸演化為一起備受關注的公共事件,其調查進展須有下文。如果止于就事論事,任其逐漸平息,無疑令人非常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