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男子酒後車禍身亡 三“酒友”被判賠償5萬元
臨澤農民劉某與他人飲酒後獨自回家時發生車禍身亡,劉某的親屬遂要求當日與劉某一起喝酒的三名酒友承擔賠償責任。記者10月12日在臨澤縣法院採訪時得知,該院日前審理後依法判決劉某的三名酒友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其中,蘭某賠償劉某親屬損失27303.33元;劉某某賠償劉某親屬損失18202.22元;周某賠償劉某親屬損失9101.11元。
據了解,蘭某在臨澤縣沙河鎮蘭堡村2號住宅樓樓下經營一茶館。今年1月22日晚8時左右,劉某到蘭某的茶館看他人打麻將,後劉某進到茶館一包廂內邀請蘭某與其一起喝酒。當晚10時多,在茶館玩麻將的劉某某準備回家時,劉某邀請劉某某與其和蘭某一起喝酒。當晚11時多,蘭某又出去買了一瓶酒回到茶館和周某協商暖氣費的問題,此時,劉某某起身離開茶館回家,蘭某和周某及劉某繼續喝酒説事,三人將蘭某買來的一瓶酒喝了部分後,周某離開茶館回家。此時茶館裏只有劉某和蘭某。後劉某醉酒離開茶館步行回家時,1月23日1時40分許,在臨澤縣G312線2686KM+315M處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死亡,肇事車輛逃逸。臨澤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抽取的劉某血液送甘肅申證司法醫學鑒定所檢驗,該所于1月25日出具關於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檢測出劉某血液酒精成分含量為302mg/100ml。(李鴻傑 記者 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