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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地位比零關稅更值關注

發佈時間:2015-06-25 09:28:41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黃春棉  責任編輯:岳雅風

  筆者曾與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李萬里討論過,後者表示:WTO框架下所制定的規則,包括汽車進口關稅規則,中國已經履行承諾,如果未來進一步簽署區域合作組織,例如中韓自貿區等,可能會進一步修改關稅稅率。

  不知從何時開始,“今年7月1日以後,進口汽車將實施零關稅”的傳聞不脛而走,甚至有模有樣地追溯中國入世淵源,即“我國將結束世界貿易組織(WTO)設定的15年保護期,進口關稅將全面下調。”

  筆者的朋友圈中,也有類似的疑問,尤其是在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宣佈6月1日其,將下調部分日用消費品進口關稅之後,更是把“汽車進口零關稅”的消息紛紛轉發。其實,這既是一個誤讀,更是一種希望。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對此進行了回應,我國在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貿組織以後,于2002年1月1日起開始全面下調關稅,分10年逐步實施。其中,對絕大部分進口産品的降稅承諾在2005年1月1日已經執行到位;到2010年1月1日,所有産品的降稅承諾已經履行完畢。我國平均關稅總水準從入世前的15.3%降到2010年的9.8%。

  而關於汽車關稅,沈丹陽也特別指出,我國對汽車進口整車和零部件降稅承諾在2006年7月1日已經執行到位,汽車整車關稅稅率從入世前的70%-80%降至25%,汽車零部件的關稅稅率從入世前的18%-65%降至10%,汽車同樣不存在大幅降稅的問題。

  那麼問題來了,汽車關稅的價格是否會一成不變?筆者曾與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李萬里討論過,後者表示:WTO框架下所制定的規則,包括汽車進口關稅規則,中國已經履行承諾,如果未來進一步簽署區域合作組織,例如中韓自貿區等,可能會進一步修改關稅稅率。由此來看,大規模和大範圍的降低汽車進口稅率,可能性不大。

  拋開這次“誤讀”不談,其實中國入世達成的協議中,有一個“15年”的提法,而且對我國的出口非常重要。根據2001 年加入世貿組織時簽訂的《中國加入議定書》第15條第4款,中國將在2016年12月自動獲得市場經濟地位。

  能否認定為“市場經濟地位”,直接關乎到出口産品是否構成傾銷,曾經轟動一時的“中美輪胎特保案”,正是因為美國不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而實施三年懲罰性關稅。當時是針對中國的最大特保案,涉及金額達22億美元,影響中國數十萬人就業。

  筆者當時有幸在《財經》雜誌實習,並親歷了這一選題報道,當時曾採訪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兩位專家,總體來説,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國際法問題,基本的原理是:若出口國是市場經濟國家,商品由其國內市場的價格認定;若出口國是非市場經濟國家,則使用“替代國價格”方法。除汽車輪胎以外,中國多次被認定出口傾銷,“禍根”都由此而來。

  至於能否在15年後,即2016年底自動獲得“市場經濟地位”認定呢?目前看來,仍存在一定的爭議,《全球貿易海關期刊》2014年第4期曾刊載了某經濟學家的文章,從《中國加入議定書》第15條第4款開展討論,認為無法自動獲得市場經濟國家地位,這一度引發許多學者提出反對意見。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張小瑜近期在接受《上海證券報》採訪時也談到:並不能自動獲得市場經濟地位,政府同時也一直在努力爭取,但是包括美國、歐盟、日本在內的重要貿易夥伴迄今仍沒有正式承認。

  目前我國汽車産業一直呼籲“走出去”,並希望借著“一帶一路”和《中國製造2025》的東風,實現中國製造業的海外輸送。但回頭來看,製造業出口曾多次遭遇國際不公平待遇,只有把規則捋順了,取得市場經濟地位的認同,才能更為順利地實現目標。(中國經濟網 記者黃春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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