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説到《理智與情感》我同樣很好奇,我想知道在二十世紀末,你為什麼會對十八世紀初英國女作家奧斯丁的作品感興趣? 李:理性與感性,你不管怎麼編,不出這兩個東西,我就是對這種最根本的東西很有興趣。其實《理智與情感》是唯一一個不是由我發展出來的劇本,這是人家看了《喜宴》以後來找我的。應該説很有緣份,因為我看了劇本的名字,突然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噢,其實我頭三部片子講的都是理性和感性的衝突。所以我説很有緣份。而且艾瑪--湯普森是個很好的演員,她寫了劇本,她來演出,又不在好萊塢拍,在英國拍,人家又捧著錢來,不然我是不會接受的。其實原著裏的東西我都滾瓜爛熟,就是用英文做一遍,可是以前我沒有做過那麼高水準的英文片,所以我拍這部片子是冒了一次險,對他們來説也是冒險。 《星》:拍這部片子時你從原著中吸取了什麼又改動了什麼? 李:劇本我接手時已經寫了4年,不知有多少稿了,籌備拍攝已經有15年了。劇本艾瑪--湯普森改編得還不錯,我去改寫就是做些電影化的處理,因為艾瑪她是演員。其實小説最讓我感動的地方,電影卻不容易拍,這是很可惜的。就像妹妹,本來她是最感性的,為了家裏她去嫁給那個老頭,最理性的姐姐,卻得到最浪漫的結局。原著裏那幾個男人都不是很成功,但你不能讓觀眾看個很煩的電影,所以就做過調整。比如那個男人雖然有老態,但他有另外的誠懇的味道,讓你感動。 《星》:就是妹妹的丈夫吧? 李:丈夫,也包括其他男人。做為電影的觀賞性,你不能讓妹妹真的嫁給一個老頭,看到後來你還是要為她的結局高興。這也是電影製作沒有辦法的事情。 《星》:《冰風暴》這個題材是你選擇的嗎? 李:我在做第三部片子以後就從外面找題材了,我的生活經驗就那麼一些,繼續創作的話就需要反映別的題材,這是我的一個動力。這篇小説涉及到我許多東西。一部電影要兩個鐘頭,不光是故事、人物,它還允許你做一些電影手法,而且這個題材不是線性的,故事的拼湊方式像立體派的畫一樣,這對我很有吸引力,我希望做這個嘗試。同時它也是理性與感性,只不過你把它倒過來。 70年代那個時代很有吸引力,是美國由盛到衰關鍵的一年。經過60年代的熱情以後,受到backlash(背後的一擊),“水門”事件,越戰失敗,高等藝術走向普通藝術,個人意識抬頭,權威性解散。總統都可以撤謊,對美國這樣天真的國家來説,是個一次性的破滅。從來都沒有輸過,第一次輸掉,整個信心瓦解,這是美國夢的破滅。這之後,大家還不曉得該怎麼辦,只知道要新潮。父母在家庭裏面不能多管,要表現得自由;他們也不曉得怎樣應付和子女的關係,還有其他人際關係。這是個尷尬期,青黃不接。最尷尬的內容就是最好的戲劇內容。當然還有很多很多東西,講不完的,都在那個年代的轉變期,包括fashion,什麼都流行。所以説對那個時代我很有興趣,而且在電影裏可以做冰風暴。最重要的,這是由我第一次主控的電影,而不是電影主控我。 《星》:你認為拍電影時最大的樂趣是什麼? 李:最大的樂趣是好玩,講意義是附帶的,如果嚴肅地講些道理就寫書好了。意義是我創作電影的原動力,沒有意義會覺得底氣不足,可是光有意義在後面,做做就不曉得在幹嘛。所以我覺得有些人的電影意義過重,有種責任感。但這些如果太超越樂趣的話,我覺得也就沒意思了。電話畢竟也是一種技術,這不能忽略,沒有技術怎麼叫藝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