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史上的傳承脈絡與人物形象越來越清晰,但對這些“善書者”沒有專門的名稱。到了唐代,懷素《自敘帖》中才出現“書家”的稱謂。 就語義而言,“書家”與“善書者”、“書人”有質的區別。“善書者”、“書人”強調的不過是人們具有某種特長,而“書家”一詞的出現,表明書法已經被當作一種社會身份的標誌。“家”的本義為房屋、居所,以“家”命名,取其“覆蓋”、“宏觀”、“整體”等意義。以“家”為尾碼的名詞都有重大、專門等義涵,亦有流派、身份、地位、標記的作用,如“法家”、“儒家”、“官家”、“詩家”、“漁家”等,或指群體,或指個體,都是人物的重要身份或首要身份。 直至唐代,在士大夫的著作中還沒有出現“書家”的稱謂,説明社會上層並不認為存在“書家”這樣一個類別。書法只是一種兼備的、附帶的技能,從屬於人們其他更重要的社會身份。 由懷素這樣一位以書法獲得社會影響的人物來説出“書家”一詞,意味深長。 “書家”的稱呼可能已經在社會上流行,但並沒有影響到士大夫階層,他們擔當著更重要的社會角色。但對懷素等人來説,“書家”的身份是十分重要的。他們時時惦記著自己的這重身份,因此才會情不自禁地説到“書家”顏真卿。顏真卿自己大概沒有這種意識。 “書家”的稱謂出現後,一直被後世沿用。士大夫開始接受這個角色,大約是在宋代。北宋末年,董《廣川書跋·徐浩〈開河碑〉》中有“書家”一詞:“書家貴在得筆意。”宋代用到“書家”一詞的地方很少。 元代著作中亦偶有此類稱謂,陸友《硯北雜誌》上卷:“近世能書家,不屑顏、柳,競為李北海書,而隸體遂絕。”“能書家”在這裡不是一個美稱。 一到明代,“書家”的説法便突然多了起來,如葉盛《水東日記》、楊慎《升庵外集》、王世貞《藝苑卮言》、何良俊《四友齋叢説》、董其昌《畫禪室隨筆》、趙光《寒山帚談》等,用到“書家”一詞處,不勝枚舉。 這種情況一直延續至清末、民國。 “書法家”的名稱出現得很晚,大約是在文言文與白話文交替的時期。 “書家”概念被接受的過程告訴我們,從明代開始,“書家”作為一個專門領域的代表,得到知識階層的默認。“書家”開始作為一個具有明確身份的群體參與文化活動。 此外,歷代官學中書法科目的設置、考銓時對書法的要求、書法類職官的設置等,對書法家的形象、地位有很大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