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中國

五 現代社會中的書法家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07-08 08:39:57 | 出版社: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五 現代社會中的書法家

  我們已經講述了傳統中書法家身份的確立,一位書法家的生命狀態、精神生活狀態與作品的關係,以及進行技術訓練的方式。現代社會的文化環境發生了變化,書法家的形象、含義、社會作用也都有了改變。


  書法家的界定

  現代社會參與書法活動的人們,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愛好者、一般書法作者和書法家。區分的依據是他們對待書法的態度、投入精力的多少以及所取得的成績。

  但是要判斷一個人是否是書法家,非常困難。一般來説,有這樣三種界定的方法:

  1.自定義,即人們自己確定自己的身份。很多人自己辦展覽、出版作品集,都自稱是書法家。

  2.以參加某一級別的展覽為依據,如省級、國家級等。這些展覽都要經過一定的評選程式,比個人的認定要客觀,但是這些評選的程式、標準,以及評委的資格經常會受到質疑。

  3.書法史的標準。以作品是否為書法史做出獨特的貢獻為依據,來決定作者是否是書法家;標準稍微降低時,則看作品是否具有獨特的風格,並達到這個時代的較高水準。能夠達到這一標準的人是很少的。採取這種標準時,評判者的資格是個問題。發表文章、撰寫書法史的作者不少,誰更權威,一是要等待時間的檢驗,二是看著述者的社會影響,如果他已經通過學術活動取得人們的信任,他的判斷更容易被人們接受。


  專業與業餘

  職業是一個參考因素。

  民國以來,社會變動,一批文化人失去經濟來源,靠出售書法作品以維持生活,其中最著名的是前清遺老康有為、沈曾植等人。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各地都有少量靠寫毛筆字為生的人,其中絕大部分與書法無關。20世紀80年代以來,書法有了較大的發展,各文化機構如文化館、工會、群眾藝術館、少年宮等開始設置關於書法的崗位;此外一部分書法作者離開原有的工作,開始自己從事書法教學或創作的工作。到今天,各級城市中都聚集了一批書法自由職業者。

  書法的專業化是現代社會的一種趨向。

  專業化的另一條線索是學院的專業教育。

  1963年,浙江美術學院(現為中國美術學院)招收第一屆書法本科生,2名;1979年,浙江美術學院招收第一屆書法篆刻研究生,5名。專業教育帶來的是系統的專業知識、嚴格的基礎訓練和良好的專業氛圍,美術學院的書法專業還使學書法的學生與學美術的學生有較多的接觸,這對於書法專業此後的發展帶來一定的影響。

  此後中央美術學院、南京藝術學院、首都師範大學、廣州美術學院等陸續招收書法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今天,中國開設專科以上有關書法專業的院校約40所,每年招收學生數百名。

  30餘年來,書法專業畢業生中的佼佼者已經成為書法領域的中堅力量。

  這些院校同時招收各種形式的進修生,大多為一年制。進修過的人數估計超過5萬。50歲以下的優秀書法作者,很少沒有在院校進修過。

  許多畢業生成為職業的書法工作者。

  專業教育改變了人們對書法的觀念。

  過去認為書法只能業餘從事的觀點,已經不適合今天的情況。每年招收書法碩士生、博士生近百名,書法職位雖然緊張,但優秀的教師始終緊缺。傳統觀念的影響還在,但已經不能左右投入專業學習中的年輕人。

  書法只能業餘從事的原因,主要有兩點:

  其一,書法人人都做,只憑修養便可界定高下。回顧書法史,技術上的競爭其實非常激烈,只是宋代以來,強調修養,對精到長期缺乏追求,技術訓練鬆懈,這種狀況正好適應所謂“業餘”的狀態,但是一旦人們在理論上獲得進展,找到深入古代傑作的途徑,不斷提高技術上的要求,便很容易發現書法史上的這些問題,深入的探求便不是業餘狀態所能應對的,它要求人們投入所有的精力。

  其二,職業化會造成只重技術、形式的傾向,忽視修養,忽視人的錘鍊,只會創作徒具形式的作品。這是一種可能,專業化也確實會造就一批職業的形式主義者,但是專業化也帶來極大的優勢,能使人把精力全部投入一個領域,以至達到一個領域技術的高峰,至於精神生活的錘鍊,則要靠個體的自覺,一個專業領域只要有少量兼重文化修養、精神生活者,這個領域便有出現傑出藝術家的希望。

  一種關於書法的身份,既有物質的、現實的一面,也包含了精神形象的、理想的一面。

  一部分書法家對書法懷有一種使命感。他們決心把畢生精力投入這項事業,這項事業在當代文化中的地位,將決定他們人生可能達到的高度。這就是説,如果書法在當代文化中註定只能成為次要的領域,那麼他們的一生充其量只能做出二流、三流的貢獻。因此有的人在進入這個專業時便下定決心,要把書法創作做成當代藝術中的重要門類,把書法理論做成當代學術中的重要學科。是否做到,要等待歷史的檢驗;這種決心,是現代意義上的書法領域特有的産物。


  訓練方法的改進

  要實現這樣的目標,僅僅依靠過去的訓練方法是不夠的。

  書法技法一直隱藏在重重迷霧中,經驗性的描述不少,但術語不統一,缺少分析和歷史感,好像每個人都在自言自語,矛盾的東西很多,沒有足夠經驗的後來者無所適從。

  中國書法到底包含哪些技法,無法從文獻中獲得足夠的線索,只是在書法形態的現代研究中,我們才逐漸獲得一份比較完整的基本技法目錄(參見《中國書法:167個練習》)。

  這份目錄非常重要。沒有這種清理,我們便無法判斷各种經驗性陳述的價值——它們構成了歷代書法文獻的主體。這種清理主要依據對歷代作品的分析,而不是文獻資料,它包括許多沒有被記錄過的技法。

  教材按照由簡入繁、循序漸進的原則安排訓練。

  由簡入繁、循序漸進的安排在很大程度上與書法史上技法的發展進程相契合。例如,中鋒平動線條只包含很基本的幾個動作(藏鋒、平動、中鋒),它恰恰是篆書的基礎筆法;在中鋒平動基礎上的擺動、連續擺動,在操作上是非常自然的演化,它又正好是漢簡隸書的基礎筆法。訓練的循序漸進與書法史的默契,在很大程度上啟發了學生怎樣從歷史的角度去認識書法技法,同時為複雜技法的把握找到了一條道路。例如,當筆法的學習進展到最複雜的階段時,學生已經在前面的練習中做好了充分的準備。這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複雜技法所具有的神秘感,改變了面對複雜技法無所適從的狀況。

  訓練原理並不複雜:竭盡所能對技法進行分析、歸納,按由簡入繁的順序排列,然後逐一設計訓練和檢查訓練效果的方法。

  這種訓練方法已經在教學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對待作品的態度

  書法創作與其他藝術創作有很大的區別。例如繪畫創作,作者每一件作品都有題材的選擇,有構思,作草圖,然後再畫正稿。每一件作品的創作都伴隨著感覺、思考、調整。

  但是書法的創作不同,創作時一次完成,不可修描,完成後幾乎沒有任何調整的餘地,因此它靠的是作者長期的訓練中逐漸形成的感覺模式、運動模式,創作時憑藉這些完成作品,再依靠機緣——各種境況的遇合來獲得佳作。對於一位成熟的書法家,完成一件完整而穩妥的作品比較容易,但創作一件傑出的作品極為困難。

  一位書法家的創作,可以大致分為這樣幾類:應酬品、作品、優秀作品、代表作。

  應酬指的是當人們需要作品,而作者又拿不出和不願拿出真正的作品時,隨便寫點什麼對付過去。它們在作者和行家心目中還稱不上“作品”。

  一位書法家,這幾類作品之間的關係,各個不同。有的人代表作與一般作品水準差距不大,有的人這種差距就非常大;一位嚴肅的書法家,可能謝絕一切應酬;一位成熟的書法家,可能隨意寫下的字跡都反映了某種出色的感覺和技巧的把握。

  此外,每一位書家對自己作品的取捨,都有自己的標準。有人有求必應,有人出手非常慎重。報載,一位著名書法家講課結束時,把自己示範的字跡隨手撕掉,引起一些聽眾的不滿,覺得這位書家“小氣”。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書法家創作態度的問題。他不願意把低水準的作品留存在世界上。古代就有這樣的故事,一位著名書家“悔少作”,願以兩張字換回一張自己早年的作品。


  從作品來判斷一位書法家

  根據一位書法家最優秀的作品,我們來判斷他的水準、價值、地位和才能。我們也可以根據一個人的創作,來判斷他是不是一位書法家。

  傳統的判斷中主要包括這些指標:功力、格調(氣息)、意境。

  “功力”中包含許多不可言説的成分,主要指對古代傑作技法上的理解、感悟和把握。判斷這一點需要對傳統技法全面的認識,我們在第一章給出了盡可能清晰、完整的線索,《中國書法:167個練習》中有詳盡的講解。格調指這件作品表現出來的精神氛圍的品級,它常與人們對作者這個人的判斷連在一起;而意境則特指這件作品的構成、文辭選擇等所有細節所營造成的特定境界。

  今天,傳統風格的書法創作已經很難找到前人未開發之地,但作為一種藝術,我們仍然必須在一件作品中同時感受到傳統中核心的東西和傳統中沒有的東西。如果僅僅把書法當作一種修養、愛好,那也必須知道這個領域的當代目標。

  傳統中核心的東西既指技巧,亦指精神。意境的雅致、高華是傳統留給後人的重要遺産。

  傳統中沒有的東西,指的是一位書法家通過自己的想像力、創造力,在作品中表現出新的技法、構成,也包括新的意境。這需要出色的想像力,這是傳統書法才能中所忽視的東西,它需要傳統之外的訓練、吸取,需要對其他現代藝術的關注和深刻的感悟。

  只有同時做到這兩點,才是一位真正的書法家。

  王羲之、張旭、米芾、王鐸等人是做到了這兩點的,他們為書法各自做出了獨特的貢獻。所有這些加在一起,塑造了中國文化史上書法家不朽的形象。在這一基礎上,現代書法家為書法不斷增添新意,以漢字結構為基礎的想像力、對形式無休止的探索精神、在當代藝術的背景中賦予作品的獨創性、現代精神內涵的注入、書法與當代文化的互相滲透,使今天的書法創作開始表現出新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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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
· 六 通變
· 五 忘情
· 四 模式
· 三 佈置
· 二 創作狀態
· 一 書法:自覺意識的演變
· 第六章 書法創作:自覺意識的演變
· 六 書法家、現代藝術家與前衛藝術家
· 五 現代社會中的書法家
· 四 臨摹
· 三 修養
· 二 “人書俱老”
· 一 書法家:形象的確立
· 第五章 書法家
· 八 行書
· 七 楷書
· 六 草書
· 五 隸書
· 四 小篆
· 三 先秦墨跡
· 二 金文
· 一 甲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