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全國首例“麻將政協提案”獲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回復。
今年2月16日,武漢市政協委員、湖北我們律師事務所主任許方輝律師向市政協第十三屆一次會議提出《關於以“法治思維”厘清“麻將娛樂”與“麻將賭博”的界限,讓武漢市民打麻將不再提心吊膽的建議》,經審查立案。提案案件號為:武漢市政協第20170508號。
據悉,除2010年合肥市某政協委員建議“通過招商引資的方式,在合肥建設國際麻將城”經過提案委員會討論未予立案以外,許方輝委員的提案係全國首例已立案的“麻將政協提案”。
4月18日,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首次就該提案到湖北我們律師事務所聽取許方輝委員意見。此後一個月內,治安管理局九大隊杜建軍副大隊長、胡燕警官又先後四次到訪,就該提案的辦理進展聽取許方輝委員意見。
4月27日,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向湖北省公安廳法治總隊提出“關於對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九條理解的請示”。
5月8日,湖北省公安廳法治總隊作出“關於對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九條理解的回復”。
5月17日,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第六次到訪湖北我們律師事務所,對許方輝委員的提案給予回復。武漢警方在回復中表示:“該提案契合老百姓普遍關心的問題,很有現實意義”。
按照回復意見,結合相關法律規定,“麻將娛樂”與“麻將賭博”的界限如下:
一、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備註:不論賭資大小】
二、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參與者不滿十人,區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處罰:
(一)每人平均賭資不滿1000元的,屬於“麻將娛樂”,不予處罰;
(二)每人平均賭資1000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
(三)每人平均賭資3000以上不滿5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四)每人平均賭資5000元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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