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鄞州區查獲電商法實施後的首起網銷食品違法案

   同一款餅乾因虛假宣傳連續接到投訴舉報,沒想到食品標簽上張貼的生産企業還是假的。1月23日,記者從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管局了解到,這是電商法實施後鄞州區查獲的首起網銷食品違法案,該局對這家食品企業正式立案調查,經營者也將面臨高額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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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鄞州區市場監管局寧東市場監管所就陸續接到投訴舉報,稱某知名拼團網站的一則餅乾廣告存在虛假宣傳,執法人員根據線索隨即展開調查。

  在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網頁的宣傳問題並不大,且已主動整改。本來以為,該案就此結束了,沒想到在對投訴舉報材料整理歸檔的間隙,執法人員細心地發現,同一款餅乾照片,不同的投訴舉報人提供的內容竟是大大的不一樣:同樣的食品生産許可證編號,對應的一個是興化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另一個則赫然列印著廣西某食品有限公司。一個在江蘇泰州,另一個則屬於廣西南寧。完全天南海北的兩家食品生産企業怎麼可能會有相同的許可證編號?執法人員確定其中必有“一假”!

  根據暗中發現的線索,執法人員立即對餅乾經營者展開調查。沒想到的是,經營者陳述上述食品標簽列印的兩個生産企業沒有一個是真的,都是經營者自行從網上“複製粘貼”來的,而這個餅乾的實際生産地是在河南駐馬店。

  原來,這個餅乾是經營者委託駐馬店市一食品有限公司加工生産的,後因經濟糾紛該廠家在一段時間停止了供貨還不提供相關生産資訊。鋻於電商平臺沒有生産資訊就不能上架商品的規定,經營者就大膽地“借用”了其他生産企業的資訊。儘管“借期”不長,但還是被執法人員的“火眼金睛”發現了。

  經查明,上述張貼有虛假標簽的餅乾共計上架七天,數量多達3392袋,貨值金額高達6萬餘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食品標簽不得含有虛假內容。經營者的上述行為已觸犯了法律的“紅線”。

  (寧波市網信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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