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信詐騙,賬戶盜刷事件時有發生。為遏制此類風險事件,12月1日起,央行發佈的《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正式實施。
“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與單位和個人簽訂協議,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
那我們日常使用的支付寶和微信會受影響嗎?
微信支付
對此,騰訊方面有關人士向作者表示,自12月1日起,微信支付賬戶單日轉賬筆數上限調整為100次,同時也將根據用戶交易風險情況進行調整。此外,微信支付賬戶單日餘額付款限額將繼續按照《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執行。
支付寶
支付寶方面人士則回應稱,目前正積極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進行落實工作。該人士透露,從12月起,支付寶賬戶單日轉賬筆數的上限為100筆。此外,支付寶賬戶單日的餘額付款限額將繼續按照《辦法》的要求執行。
不過,也有支付機構人士坦言,新規出臺對其沒有多大影響。
據了解,央行出臺的文件沒有調整支付賬戶的轉賬額度,支付賬戶轉賬額度仍然按照《辦法》的規定執行。銀行業人士表示,唯一産生影響的是,按照央行文件規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客戶新開立支付賬戶時,需要約定支付賬戶的日累積轉賬限額和筆數。但是,這種約定完全是支付機構與客戶之間的自願行為,約定多少由支付機構與客戶自行決定,央行沒有任何規定。同時,這也只針對新開立賬戶,存量賬戶不受影響。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日前表示,由於網際網路的虛擬化、支付服務的移動化、參與主體的多樣化,支付風險呈現蔓延速度快、隱蔽性強等特點,支付行業在敏感資訊保護、客戶資金安全、業務連續性等方面面臨較大壓力。
對此,監管層不僅出臺了上述《通知》與《辦法》,還出臺了《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二維碼支付業務規範》(徵求意見稿)等,亦對多家支付機構開出罰單。
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FCA總監趙宇亦表示:“支付機構業務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不少問題和風險,必須加以重視和規範。”趙宇分析稱,目前,國內支付機構在合規意識、風控能力、業務規模、服務水準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為支付體系中重要的一個角色,不能成為安全短板。
關於不同類別賬戶的功能及許可權、ATM轉賬24小時內可撤銷、支付寶、微信要限制轉賬筆數……其實,一張圖就能解釋明白!一起來看↓
(來源:綜合上海證券報、瀋陽日報、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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