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大運河文化“流動”起來,承載運河城市發展
大運河不僅是一個跨區域的經濟和商貿通道,也是一個跨區域的文化和生活空間。京津、燕趙、齊魯、中原、淮揚、吳越等六大區域文化串聯起的大運河文化帶,不僅擁有豐富的文化層累和精神內涵,而且對區域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的引領作用。
今年,國家頒布《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
關於《綱要》的意義,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理解。一是提升了高度。《綱要》首次提出了作為區域發展戰略的大運河文化帶,把過去各地自發的、局部的、冷熱不均的保護,提升到自覺的、全域性的、統一協調的整體保護。二是深化了內涵。《綱要》提出的“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超越了在申遺過程中確立的“非遺框架”,解決了保護、傳承與利用、發展的矛盾,形成了新時代建設中國大運河文化帶的完整功能定位。三是具有約束性。《綱要》把過去可有可無、可輕可重的文化保護傳承,變成了國家的意志和要求,納入國家機關和地方政府的考核體系,為大運河文化帶建設提供了政策和機制保障。
大運河擁有豐富的文化層累和多樣的精神內涵,對大運河文化也可以有多種研究和闡釋。但從總體上看,把運河文化理解為“城市文化形態”,無疑是最合適和最準確的。
西方有句名言:“世界歷史,即是城市的歷史。”大運河的歷史,無疑也是一部運河城市發展史。
大運河不僅是一個跨區域的經濟和商貿通道,也是一個跨區域的文化和生活空間。如《綱要》所説,大運河文化帶涉及京津、燕趙、齊魯、中原、淮揚、吳越等六大區域文化,包含了水利、漕運、船舶、商事、飲食等多種文化形態。因此,不管是哪一個專業和學科,都不可能裝下這個時空跨度如此巨大、文化層累如此豐富的“巨型文化綜合體”。
從大運河城市文化出發,可以提供一種完整的認知視角。與大運河一起成長起來的運河城市,不僅是運河文明成果和文化創造的主要策源地,同時也是傳統運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核心存儲庫。城市文化的框架,比文化遺産、水利工程、工商財稅等更容易把握其全面和整體。同時,與中國古代佔據主流的農耕文化不同,運河城市文化最突出的特點是開放性與多樣性,具備開展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良好資質,也最容易和國家新型人文城市建設找到共同語言。
長期以來,一涉及到文物、古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就會碰到一個問題:如何界定傳承保護和開發利用的邊界。這個問題不能得到妥善解決,就會導致實際工作中的機會主義:如果沒有積極性,就祭起“保護傳承”的大旗,拒絕利用和發展;相反則是借利用和發展之名,毀壞和破壞文物遺産的固有面貌。
不可否認,大運河文化帶本身具有“年久失修”的特點,同時由於涉及的主體多、關係層級複雜,再加上《綱要》提出的要求高、時間緊、任務重,現在各方面的問題和挑戰也集中表現出來。但在當下應優先考慮和推動的工作,還不是一些局部的具體問題矛盾,而是如何認真研究和吃透作為國家戰略佈局的《綱要》的戰略意圖和核心要求,把一些長期以來拖而不決、爭執不下的突出問題和矛盾,放到《綱要》的總體框架下予以審視和研判,搜尋深層次根源,求得根本性解決。
《綱要》開門見山提出“以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為引領,統籌大運河沿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同時多次強調“以文化為引領推動區域高品質發展”“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實現高度統一”“開拓區域經濟高品質發展新空間”“六大高地(京津、燕趙、齊魯、中原、淮揚、吳越)凸顯文化引領”。這不僅為解決保護和利用的矛盾確立了一個新的原則,同時也明確了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主線,即以文化帶建設,引領大運河區域的經濟社會發展和高品質發展。
對此,筆者也提出幾點建議:一是認真研究和領會《綱要》的中心思想,避免用自己的“老一套”或“小算盤”來曲解《綱要》,不能有利於本單位、本部門的就“用”,不利的就“視而不見”,要把《綱要》作為做好各項保護工作的基本遵循。二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在《綱要》的宏觀指導下,編好各自的“小規劃”,避免“比葫蘆畫瓢”、直接把“實施主體”替換一下。“小規劃”的高水準研究和編制,是《綱要》高品質落實的關鍵。三是要避免各自為政,切忌 “本位主義”,凡是和自己局部利益相關的就“真抓實幹”,否則就“事不關己,高高挂起”,要避免最後出現一些“明星城市”或“明星工程”,卻不是一個具有明確層級關係及分工協同機制的大運河文化帶的情況。
(作者繫上海交通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院長、首席專家,中國商業史學會中國大運河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