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加快推進用地改革試點工作。加快推進城鄉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大力推進村莊建設用地綜合整治,在有條件的地方試行結余週轉指標交易制度。加快推進旅遊産業用地試點,把桂林旅遊産業用地改革試點政策擴展到全區20個特遊名縣。加快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指導各地用好土地“增減掛鉤、只徵不轉、低丘緩坡、區位調整”政策,保障重大工程項目及時用
(三十七)加大財政對投資支援力度。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各地各部門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預算執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14〕21號)規定的時限要求撥付和下達資金。對原已安排的項目資金,因情況發生變化而無法實施、達不到預期效益或進度緩慢的,可進行調整安排。進一步清理各級各部門以前年度結余結轉資金,加大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力度,優先支援重大基礎設施、重要領域、重點項目,發揮好投資拉動我區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
(三十八)強化政策措施落實。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承擔組織落實的主體責任,把穩增長作為當前經濟工作的首要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牽頭部門負總責,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各司其職,加強協調,形成合力。要善於總結政策成效,將有效措施堅持下去,做到長短結合、標本兼治。自治區人民政府將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將穩增長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納入各地各部門的年度績效考評範圍,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力保實現全年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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