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市場魚龍混雜,普通消費者很難辨識真假。近日,江蘇省江陰市消保委月城分會收到消費者王先生的投訴,稱自己通過“微拍堂”小程式以2萬多元的價格拍下了一套“晚清古董”傢具,收到貨後發現是假的,想要退貨,但聯繫不上商家,於是致電消保委月城分會希望能協助其退貨退款。
月城分會工作人員調查了解到,此商家一直從事古董買賣業務,王先生購買的“晚清古董”傢具是商家負責人通過肉眼觀察來鑒定的。據了解,該負責人並不具有老傢具斷代的相關資質,商家在網店內宣傳的“清晚期蘇作”等字樣,涉嫌發佈虛假廣告。經工作人員調解,商家同意向王先生退還貨款2.5萬元。
《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目前,江陰市市場監管局月城分局已對該商家涉嫌發佈虛假廣告的行為立案調查。
江陰市消保委月城分會提醒廣大古董迷,古董鑒定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技術活,一旦看走眼,很可能“古董變咕咚”,竹籃打水一場空,在購買古董時一定要謹慎,避免花冤枉錢。
(責任編輯:柯曉霽)